物體打擊傷害是建筑行業常見事故四大傷害之一,特別是在施工周期短,勞動力、施工機具、物料投入較多,交叉作業時常有發生。這就要求在高處作業的人員在對機械運行、物料傳接、工具存放過程中,防止物件墜落傷人的事故發生。
一、防止物體打擊事故基本安全要求
1.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定配戴安全帽。應在規定的安全通道內出入和上下,不得在非規定通道位置行走。
2.安全通道上方應搭設雙層防護棚,防護棚使用的材料要能防止高空墜落物穿透。
3.鋼井架、施工用人貨梯出入口位置應搭設防護棚,防護棚長度應以鋼井架、施工用人貨梯外邊沿兩側各超出0.8M,寬度:當建筑物高度在15M~30M時,搭設4M;當建筑物高度在30M以上,搭設5M;超高層建筑物,搭設6M。
4.臨時設施的蓋頂不得使用石棉瓦作蓋頂。
5.邊長小于或等于250mm的預留洞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封閉,用砂漿固定。
6.作業過程一般常用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物料傳遞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所有物料應堆放平穩,不得放在臨邊或洞口附近,并且不可妨礙通行。
7.高空安裝起重設備或垂直運輸機具,要注意防止零部件落下傷人。
8.吊運一切物料都必須由持有司索工上崗證人員進行綁碼,磚塊等散料應用吊籃裝置好后才能吊運。
9.拆除或拆卸作業要設置警戒區域,并且在有人監護的情況下進行。
10.高處拆除作業時,對拆卸下的物料、建筑垃圾要及時清理和運走,不得在走道上任意亂放或向下丟棄。
二、發生物體打擊事故的應急措施
當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搶救重點放在對傷者顱腦損傷、胸部骨折和出血部位的行處理上。
1.發生物體打擊事故,應馬上組織搶救傷者,首先觀察傷者的受傷情況、部位、傷害性質,如傷員發生休克,應先處理休克。遇呼吸、心跳停止者,應立即進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臟擠壓。處于休克狀態的傷員要讓其安靜、保暖、平臥、少動,并將下肢抬高約20度左右,盡快送醫院進行搶救治療。
2.出現顱腦損傷,必須維持傷者呼吸道通暢。昏迷者應平臥,面部轉向一側,以防舌根下墜或分泌物、嘔吐物吸入,發生喉阻塞。有骨折者,應初步固定后再搬運。遇有凹陷骨男女iii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等覆蓋傷口,用繃帶或布條包扎后,及時送就近有條件的醫院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