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內容:
凡在離地面2米以上的地點進行的工作、都應視做高空作業。凡能在地面上預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須在地面上工作,盡量減少高處作業。在沒有腳手架或者在沒有欄桿的腳手架上工作。高度超過1.5米時,必須使用安全帶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二、職責:
1、施工人員職責:
A、認真學習有關安全健康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B、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C、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技術交底。
D、作業前檢查工作現場,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防高空作業墜落,自保為主,互保聯動。
2、現場專職安全員職責:
A、監督、檢查工地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有權制止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有權對違章者進行經濟處罰;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研究處理。
B、參加本工地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性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
C、參加工地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工地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D、協助工地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班會。
E、對本工地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成品保護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F、負責本工地施工機械(機具)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G、負責本工地防火防爆安全監督工作。
H、督促并協助工地有關人員作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重要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I、組織開展安全健康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職員進行第二級安全教育。
J、參加工地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K、負責對項目分部的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L、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三、緊急救護
(一)通則:
1、高空作業墜落發生后,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生命,減輕傷情,并根據傷情需要迅速聯系醫療部門救治,急救的成功條件是動作快、操作正確,拖延和操作失誤都會導致傷員傷情加重或死亡。
2、現場工作人員都應定期進行培訓,學會緊急救護法、心肺復蘇法、會止血、會包扎、會轉移搬運傷員、會處理急救外傷。
(二)急救法:
1、墜落傷員急救必須分秒必爭,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復蘇法進行搶救,并堅持不斷地進行同時及早與醫療部門聯系,爭取醫務人員接替救治,在醫務人員未接替救治前不應放棄現場搶救。
2、墜落傷員如神志清醒者,應使其就地躺平、嚴密觀察,暫時不要站立或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