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災害包括地震、洪水、暴雨、大風等。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應當組織各方面力量,搶救人員,并組織開展自救和互救,并聽從突發事件應急小組的安排。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總部應當迅速與有關單位建立通訊聯系,報告災情,制訂搶救方案。
自然災害發生后,受災單位應首先清查人員傷亡情況,優先搶救人員。
自然災害發生后,項目經理部和本單位總部應該積極安置受災人員,妥善安排他們的食宿以及其它基本生活條件,保障他們不再受到自然災害的侵襲。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通過任何有效手段向受害人親屬、向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和社區通報災情。
自然災害發生后,本單位總部和受災單位應該積極組織災害重建工作,制訂重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