誘因:
1.由于市政工程的特點:施工機械流動性大,作業環境惡劣,灰塵大,潤滑條件差,易磨損、腐蝕、疲勞,安裝頻繁和不合理,運行管理不正常,維護檢修不及時,超負荷或帶“病”運行;
2.操作人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不力。
防范措施:
1.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和建設部、市建委施工安全管理總站有關監督管理規定;
2.加強維修保養,確保機械運行正常;
3.加強作業人員(安裝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該持證上崗的人員,經專業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4.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應急處置:
1.搶救受傷害者;
2.用電機械切斷電源;燃油機械處理燃油;消除隱患,疏散無關人員,防止火災爆炸等其它事故的發生;
3.設立警戒線,保護事故現場;凡與事故有關的物體、痕跡、狀態不得破壞,若為搶救受傷害者需要移動現場某些物體時,必須做好現場標志;
4.立即報告。施工現場立即報告企業負責人或企業安全管理職能部門;若行走機械在國家公路上發生事故,在向企業報告的同時,還必須立即報告轄區交警部門;若特種設備發生事故,還應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