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處理礦井水災事故的基本程序
●撤出災區人員,并按規定的安全撤離路線撤離人員。
●弄清突水地點、性質,估計突水的積水量、靜止水位、突水后的涌水量、影響范圍、補給水源影響的地表水體。
●根據水情規定關閉水閘門的順序和負責人,并及時關閉防水閘門。
●有流沙涌出時,應構筑濾水墻,并規定濾水墻的構筑位置和順序。
●必須保持排水設備不被淹沒。當水和沙威脅到泵房時,在下水平人員撤出后,應將水和沙引向下水平巷道。
●有害氣體從水淹區涌出以及二次突水事故發生時的安全措施,在排水、偵察災情時防止冒頂、掉底傷人的措施。
(2)搶救礦井水災遇險人員應注意的問題
井下發生突水事故,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指揮者應本著“積極搶救”的原則,首先應制定營救人員的措施,判斷人員可能躲避的地點,并根據涌水量及礦井排水能力,估算排出積水的時間。
爭取時間,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被困人員早日脫險。突水后,被困人員躲避地點有兩種情況。
一種情況是,躲避地點比外部水位高時,遇險人員有基本生存的空氣條件,應盡快排水救人。如果排水時間較長,應采取打鉆或掘進一段巷道或救護隊員潛水進入災區送氧氣和食品,以維持遇險人員起碼的生存條件。
另一種情況是,當突水點下部巷道全斷面被水淹沒后,與該巷相通的獨頭上山等上部巷道如不漏氣,即使低于突水后的水位,也不會被水淹沒,仍有空間及空氣存在。在這些地區躲避的人員具備生存的空間和空氣條件。如果避難方法正確(如:心情平靜、適量喝水、躺臥待救等),是能夠堅持一段時間的。
長期被困在井下的人員在搶救時,應注意以下幾點:
●因被困人員的血壓下降,脈搏慢,神志不清,必須輕慢搬運。
●不能用光照射遇險人員的眼睛,因其瞳孔已放大,將遇險人員運出井上以前,應用毛巾遮護眼睛。
●保持體溫,用棉被蓋好遇險人員。
●分段搬運,以適應環境,不能一下運出井口。
●短期內禁止親屬探視,避免興奮造成血管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