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火警撲救無效,火勢無法控制并進一步蔓延時,在場主管應該即時向大廈當值最高主管報告。
1、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接到報告后:
(1)及時召集大廈內義務消防隊員,命令義務消防隊各組負責人帶領本組人員各就各位;
(2)向消防中心發出指令,用緊急廣播系統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決定是否向消防局報警求救。
2、大廈消防監控中心當值保安員收到大廈當值最高主管指令后:
(1)啟用消防緊急廣播,通知用戶緊急疏散;
(2)向市消防局報警,講清楚大廈地點、起火樓層、火勢等;
(3)將監控鏡頭定在起火樓層密切監視;
(4)檢查電梯有無困人,若出現電梯困人,即時向當值主管報告,并利用電梯對講機安定被困者情緒。
3、迅速行動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組織滅火;
(2)關閉防火分區的防火門或卷閘;
(3)安排人員攜帶滅火工具檢查相鄰房間和上下樓層通道是否有火勢蔓延;
(4)針對燃燒性質不同采取相應的滅火方法。
4、救護疏散組接到指揮部指令后:
(1)指揮用戶疏散,疏散順序先從著火層以上各層開始,安撫暫不需疏散樓層的用戶;
(2)引導著火房間或樓層人員安全疏散,隨后查漏;
(3)引導用戶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無法從消防走火梯疏散到首層時,引導用戶疏散到天臺上風處等待營救,并組織水槍掩護;
(4)醫療救護小組攜帶急救藥品和器械到疏散集中點。
5、安全警衛組接到指揮部工作指令后:
(1)清除路障,指揮無關車輛離開現場,維持大廈外圍秩序;
(2)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大廈,指揮疏散人員離開大廈;
(3)等待引導消防局消防員到火災現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