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死亡一直位居意外死亡之首,傷情復雜。其特點與搶救原則有:
交通事故的特點
1、情況緊急 傷員病情緊急,要求醫護人員馬上反應。要求接到呼救,醫護人員應立即出動,以最短的時間到達出事現場,根據傷情采取有效、恰當的急救或監護措施。
2、急救環境差 交通事故現場大多條件較差,如夜間光線暗不易分辨,街頭圍觀群眾多不利于聽診及檢查傷情;若現場險情尚未解除,可能危及救護人員,都會給現場急救帶來困難。
3、傷情復雜 最常見的是挫傷、骨折、內臟或顱腦損傷,病情變化快,死亡率高。
救護的基本原則
1、搶與救相結合 先搶還是先救,應根據現場情況來決定。傷者尚未脫離險情時,應先設法使傷員迅速脫離險境,避免或減少損傷加重或再度損傷。如撞車事故,傷員被擠壓不能動彈時,救護人員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條件,維持傷員的生命體征,保護重要器官,傷員脫離事故現場后再做進一步處理。
2、評估一急救相結合 傷員從困境中解脫后,救護人員要迅速、冷靜地對傷員進行綜合分析、判斷,果斷地進行緊急處理。若多數人受損傷,要根據致傷原因、受傷時的姿勢及所處的位置,客觀地進行傷情分類。對昏迷、心跳驟停的危重病人,迅速清理口腔和呼吸道異物,進行有效的人工呼吸、胸外按壓等搶救 工作,以最快的速度、嫻熟的技術建立靜脈通道。在傷情需要或條件允許的條件下,實施心內注射、氣管插管或切開、給氧、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及止痛藥應用等,同時與醫院聯系,準備人力、物力配合集中搶救。
3、急救與轉運相結合 現場急救是挽救生命的“黃金”時刻,但因條件所致,許多救護措施只能是應急處理,現場救護按先重后輕的原則,進行初步處理后,迅速將傷員轉送到醫院進行救治。
現場救護措施
1、止血 根據出血部位和出血量不同,可采用止血點壓迫、直接壓迫、填塞法、止血帶等各種止血方法進行臨時處理。
2、保持呼吸道通暢 頜面部損傷時,血塊、碎骨片、牙齒等易墜入呼吸道引起梗阻并危及生命。頜骨骨折時常造成舌后墜、阻塞咽腔引發窒息,急救時患者取半臥位,頭偏向一側,松解頸部衣扣,取出口腔異物或吸出分泌物,舌后墜時,應設法將舌牽出口外固定,緊急時可行環甲膜穿刺或氣管切開。
3、骨折固定 四肢和關節操作可用夾板固定,也可就地取材,或將骨折的上肢固定于軀干,下肢固定于健側下肢,固定時不要過分牽拉傷肢,不要求斷端準確復位。如有斷離肢體,近心端結扎血管,止血包扎殘端,對斷掉比較完整的部分,用無菌紗布包裹,隨傷員送往院內處理。如脊椎脫臼或骨折并伴脊髓損傷時,盡量不使脊柱扭曲或用力,以身體縱軸平行安置于擔架上,決不能使用軟質擔架搬運。
4、防止出血性休克 胸骨損傷時,可因肋骨骨折刺破胸膜或肺臟引起氣胸、血胸,多發性肋骨骨折可引起反常呼吸運動,不要用力搬運;有張力性氣胸時可放置單向引流,解除胸腔內壓力;開放性氣胸需立即密閉包扎。腹部開放性損傷,易引起內臟脫出,切不可把脫出的內臟立即送回腹腔,以免加重污染,可用清潔碗或無菌紗布覆蓋固定于腹壁上。多發性損傷時,創傷范圍大,要注意對隱蔽、嚴重的創傷,在損傷部位不明確之前,不使用止痛劑,盡快建立靜脈通路,以維持基本生命體征。
此外,在轉送醫院的途中,車輛行駛應平穩,途中要密切觀察病情變化,保持輸液及各種引流管通暢,使用止血帶止血時需記錄使用時間,每1小時放松一次。顱腦損傷者應注意神志和瞳孔的變化,如出現頭痛、嘔吐加重、頸抵抗、心率減慢等應及早脫水降顱壓,應用止血藥等。保持傷員合理的體位,減少損傷痛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