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高人員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杜絕違章施工。
2、登高作業現場應保持3-4名工作人員。
3、登高作業人員一旦發生下列安全事故,應急小組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救援,并在5分鐘內向處主(分)管領導報告;如果傷勢嚴重,應立即撥打120或96399急救電話,告之具體位置、傷員情況以及聯系方式。同時,現場人員應根據實際情況,采取力所能及的急救措施:
3.1 高空墜落。登高作業人員不慎墜落后,救援人員應立即檢查傷員全身情況,特別是心跳和呼吸。對神志清醒、呼吸正常的輕癥傷員,可就地平臥,嚴密觀察;對于重癥傷員,應及時送醫院救治。
3.2 登高機械故障。每次出車前,駕駛人員均應對登高機械進行全面檢查,排除安全隱患并記錄在冊,嚴禁車輛帶病工作。在登高過程中,如果出現機械故障,登高人員應立即向事故應急小組報告,說清具體位置、故障狀況及聯系方式,靜待救援人員到來,切不可擅自亂動;應急小組接到報告后,應在15分鐘(謝、八兩區30分鐘)內趕到現場,利用其他登高車輛或梯子先將被困人員解救下來,然后由車輛維修人員排除故障。
4、如果登高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處主要領導按照規定的時限及方式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并及時安排善后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