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城市,是指市區非農業人口在50萬以下的地級市和縣級市,它在我國數量眾多、分布廣泛。目前,我國正處于向城市化高速邁進階段,城市數量已由1949年的136個發展到670多個,其中中小城市占88%以上。[ 1 ]城市化進程加快,給城市管理帶來新課題,面臨著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嚴峻挑戰。中小城市與大城市和農村相比具有自己典型的特征,分析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研究其應急管理對策,對加強我國城市應急管理具有廣泛而現實的意義。
一、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特點
中小城市獨特的區域位置、人口構成、承載功能,使它與大城市和農村比,突發公共事件除了具有突發性、公共性、危害性等共同特征外, [ 2 ]還具有自己典型的特點。
1. 城市與農村交匯,決定了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前沿性。我國中小城市是城市與農村的交匯處,處于城市的下端、農村的上端,既具有城市的功能,又與農村緊密相聯,是突發公共事件的前沿地帶,絕大多數突發公共事件都發生在中小城市。我國人均GDP正處于1000 美元至3000 美元的發展階段,是“經濟容易失調、社會容易失序、心理容易失衡、社會倫理需要調整重建的關鍵時期”[ 3 ] ,也是危機頻發時期,而承擔城市和農村雙重載體的中小城市首當其沖,將面臨著十分嚴峻的挑戰。當前,我國每年因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以及社會治安等突發公共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高達6550億元,并有約20萬人被奪去生命,其中80%以上發生在城市城區。
2. 農業、工業、商業共融,決定了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多樣性。中小城市是人口相對密集的區域,同時又融合了各類經濟形態。它既有占基礎地位的或傳統或現代的農業,又有日益發揮支柱作用的工業,還有活力顯現的商貿、物流、服務等產業。產業齊全集中,人流物流密集,使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呈現多樣性,突發公共事件所包涵的類型,在中小城市都會發生。
3. 設施與技術落后,決定了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高發性。目前,我國中小城市大都處于急劇擴張階段,城市管理與公共服務卻相對滯后。與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基礎設施落后,技術手段匱乏,防災救災能力和水平不高,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城市應急體系較為脆弱,導致突發公共事件呈高發、頻發態勢。由于缺少有效的預防和應對自然災害手段,洪澇、旱災和地震造成的損失呈增長趨勢;由于生產安全技術落后,安全事故居高不下,億元GDP生產安全事故死亡率達到0. 558;由于防疫不到位、衛生條件差,公共衛生形勢嚴峻,影響人民健康和安全的公共事件時有發生。在城市化進程加快的情況下,如果城市安全功能不能及時跟進,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發生的頻率、密度、范圍及影響還會日益加大。
4. 經濟與政治交織,決定了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
件的復雜性。中小城市因為群體面廣,有農民、工人、個體工商業者,也有城市居民和外來流動人群,人口情況復雜,從事一、二、三產業都有,且相互關聯。這就使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往往不是單一的,會引起連鎖反應。另外,從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誘發因素看,它大多是各種矛盾相互交織的結果,總是呈現出一果多因、牽一發動全身的復雜狀態。以各地近年來頻繁發生的群體性上訪事件為例,有的是因為征地、拆遷等侵占群眾利益引發的,有的是企業改制沒有處理好職工就業、養老保險等問題引發的,還有的是因為環境污染、安全事故處理不當引發的,更有個別是因為黑惡勢力和非法宗教蠱惑操縱而引發的。因此,必須把握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本質,抓住根本,兼顧各方面因素。
5. 宏觀和微觀結合,決定了中小城市突發公共事件的關注性。中小城市處在宏觀和微觀的結合點上,具有承上啟下的作用。它既是國家各項宏觀政策落實到基層工作的中轉站,又是基層工作實踐反饋到宏觀決策的重要渠道,它所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不僅會引起當地廣大群眾的普遍關心,也會引起高層及全社會的關注,極易造成廣泛的社會影響。同時,大眾傳媒系統的多樣化和快捷化,加快了信息的傳播,中小城市發生的突發公共事件往往很快成為各類新聞媒體報道的焦點,而且會迅速傳遍全社會各個角落,成為社會和公眾談論的熱點話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