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任何化學物灼傷,首先要脫去污染的衣服,用自來水沖洗2~30min(眼睛灼傷沖洗不少于10min),并用石蕊pH試紙測試接近中性為止。灼傷面積大、有休克癥狀者沖洗要從速、從簡。人數較多時可用臨近水源(河、塘、湖、海等)進行沖洗。
(2)選擇上風向、距離最近的醫務室或衛生所為現場急救場所,安排燒傷外科醫師負責接診、收治登記,初步進行灼傷面積的估計,并根據《化學灼傷的分級標準》(GB 1 637—96)進行初步分類,并別上顏色標記,以便分別進行不同方法急救處理。
(3)灼傷創面經清創后用一次性敷料包扎,以免二次損傷或污染。對某些化學物質灼傷,如氫氟酸灼傷,可考慮使用中和劑,但注意創面上不要抹有顏色的外用藥,以免影響創面的觀察。
(4)對合并有內臟破裂、氣胸、骨折等嚴重外傷者,應優先進行處理,并盡快安排轉送去有手術條件的醫院。
(5)對中度以上嚴重灼傷傷員,應迅速建立靜脈通道,以利液體復蘇,降低休克發生率或使傷員平穩度過休克關,為以后治療創造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