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頒布實施的《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中明確規定建筑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的特點、范圍,對施工現場易發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環節進行監控,制定施工現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如何在建設工程項目中建立一個有針對性、實用性的應急救援體系,能夠在發生事故前積極預防,在發生事故時迅速響應并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最大程度的減少事故傷亡和事故損失,是目前建筑施工企業在應急管理工作方面所面臨的一個重要課題。下面就施工項目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建立與實施作一闡述,供參考。
一、項目應急預案的建立(策劃)
1、首先建立由項目經理為領導的項目應急組織體系,成立項目應急組織機構,明確職責:
1)、項目部安全領導小組機構組成:由項目部經理、項目副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作業隊長、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項目部經理任組長、并明確各應急專業組長。主要負責指揮處理緊急情況,保證突發事件按應急救援預案順利實施;事故現場的搶險、保護、救護及通訊工作;所需材料、人員的落實;與上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聯系及情況匯報;與相鄰可依托力量的聯絡求救以及工程項目生產的恢復工作等。
2)、事故現場搶險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技術負責人任組長,作業隊負責人、專業工長等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搶險工作,包括受困人員、現場貴重物資及設備的搶救、危險品的轉移等。
3)、事故現場救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負責人任組長,相關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緊急救護工作,及時組織護送重病傷員到醫療中心救治。
4)、事故現場保護組人員組成:由項目部安全員任組長,現場保安人員組成。主要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人員的清點及疏散工作。
2、項目危險性分析及應急點的確定
1)、根據項目的工程概況及特點,進行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確定本項目可能發生事故的類型,制定有針對性的預防對策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例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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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故 類型 | 主要危險性分析 | 對策措施 |
1 | 高 處 墜 落 | 1.洞口未覆蓋、臨邊無欄桿。 2.安全帶未佩戴或安全帶失效 3.安全帶無掛設點或掛設點不牢固。 4.作業環境差(光線暗或腳下打滑)。 5.安全檢查不到位。 | 1.臨邊及洞口必須做到“有邊必有欄、有洞必有蓋”。 2.把好安全物資進場驗收關,教育職工規范佩戴安全帶。 3.加設安全繩、防墜器、焊接固定點等措施,供安全帶掛設。 4.加設照明、穿防滑鞋等措施,確保作業環境良好。 5.加強對施工現場檢查,糾正違章現象。 |
2 | 物 體 打 擊 | 1.施工人員向下拋物。 2.上下立體交叉作業,未采取隔離措施。 3.作業環境狹小,操作人員無法躲避。 4.物件未固定牢固。 | 1.高處作業禁止向下拋物。 2.盡量避免交叉作業,無法避免時采取加設安全網等隔離措施。 3.采取搭設腳手架等措施給作業人員創造良好的作業環境。 4.給高處作業人員配備工具包,且高處作業時將工具固定好。 |
3 | 觸 電 傷 害 | 1.配電箱未使用標準電箱,電氣元件不合格,無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2.電線未高掛或埋設,線路破損或接線不正確。 3.電焊機未使用二次降壓保護裝置。 4.保險絲熔斷電流過大或使用銅線代替。 5.違章指揮,非專業電工接線或相線與零線錯接。 6.未使用專用插頭,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7.自我防護意識差,未正確穿戴勞防用品,未執行工作票。 8.違章接電,未接地、接零。 | 1.現場使用標準電箱,電工應勤檢查,確保漏電保護裝置齊全有效。 ? 2.現場電纜必須高掛或埋設,并加設標志,確保電纜完好。 3.電焊機強制使用二次降壓保護裝置。 ? 4.配電箱內必須使用匹配合適漏電保護器。 5.禁止違章指揮,禁止非電工人員接線。 ? 6.施工現場應使用專用插頭,禁止直接接入插頭內。 7.加強對職工教育,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遵守各項管理制度。 8.金屬外殼做接地或接零保護。 |
4 | 火 ? 災 ? 事 ? 故 | 1.易燃易爆場所無消防器材或消防器材失效。 2.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無隔離措施,未辦理動火作業簽證。 3.安全教育不到位,人員在易燃易爆場所吸煙或違章作業。 4.易燃的雜物未及時清理,且動火作業無監護措施, 5.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放置,且易燃易爆場所通風不暢。 6.施工人員的素質差,不會使用消防器材。 | 1.易燃易爆場所應配備種類合適的消防器材,并應勤檢查。 2.在易燃易爆場所動火作業應辦理簽證,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3.加強對職工教育,禁止在易燃易爆場所吸煙或違章作業。 4.易燃物應及時清理,動火作業下方應有人監護, 5.易燃易爆物品應按規定放置,并加強通風。 6.加強對職工的教育,培訓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
5 | 食 物 中 毒 及 中 暑 | 1.誤食有害食品, 2.變質食物, ? 3.誤食腐蝕性毒物。 4.夏天高溫天氣,防暑降溫工作做的不及時。 | 1.對可疑的食品禁止食用, 2.收集嘔吐物,排泄物及血尿送到醫院做毒物分析, 3.應緊急送往醫院救治。 4.調整作業時間,發放清涼飲料。 |
6 | 坍 塌 事 故 | 1.末按規定放坡,落土傷人。 ? 2.堆土距基邊過近過高。 ? 3.雨水、污水排泄不暢。 4.支護缺陷。 | 1.做好坑壁支撐(支護)工作,防止坍塌。 2。按規定用挖機和土方車輛將堆土運離基坑邊。 3.在基坑底部四周開挖排水溝。 4.基坑開挖后嚴格按照安全專項方案進行基坑支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