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應急救援的基本任務:
(1)立即組織營救受害人員;
(2)迅速控制事態;
(3)消除危害后果;
(4)查清事故原因。
2、事故應急救援的特點:具有發生突然、擴散迅速、危害范圍廣的特點。
3、我國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應急救援的要求:
近年來我國政府相繼頒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規,如《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安全生產法》、《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消防法》、《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等,對危險化學品、特大安全事故、重大危險源等應急救援工作提出了相應的規定和要求。
4、重大事故應急救援管理過程:
主要是預防、準備、響應、恢復等四個循環過程。
5、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組織結構:
一是應急救援中心;二是應急救援專家組;三是醫療救治;四是消防與搶險;五是監測組織;六是公眾疏散組織;七是警戒與治安組織;八是洗消去污組織;九是后勤保障組織;十是信息發布中心。
6、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的支持保障系統:
1)法律法規保障體系;
2)通迅系統;
3)警報系統;
4)技術與信息系統;
5)宣傳教育與培訓體系。
(2)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響應機制:
一級緊急情況、二級緊急情況、三級緊急情況。
(3)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1)警情與響應級別的確定2)應急啟運3)救援行動4)應急恢復5)應急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