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基本處置原則
1)劃定緊急隔離帶。一旦發生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泄漏事故,首先應由交警部門對道路進行戒嚴,在未判明危險化學品種類、性狀、危險程度時,嚴禁半幅通車。
2)判明危險化學品種類。立即進行現場勘察,通過向當事人詢問、查看運載記錄、利用應急監測設備等方法迅速判明危險化學品種類、危害程度、擴散方式。根據事故點地形地貌、氣象條件,依據污染擴散模型,確定合理警戒區域。
3)迅速查明敏感目標。在現場勘察的同時,迅速查明事故點的周圍敏感目標,包括1公里范圍內的居民區(村莊)、公共場所、河流、水庫、水源、交通要道等。以防止污染物進入水體造成次生污染,并為群眾轉移做好前期準備工作。
4)應急監測。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應急布點方案。通過應急監測數據,確定污染范圍。
5)群眾轉移。根據現場危險化學品泄漏量、擴散方式、危害程度,決定是否進行群眾轉移工作。
6)生態修復。根據污染事故對周圍生態環境的影響,確定生態修復方案。
⑵處置措施
1)氣態污染物。修筑圍堰后,由消防部門在消防水中加入適當比例的洗消藥劑,在下風向噴水霧洗消,消防水收集后進行無害化處理。
2)液體污染物。修筑圍堰,防止進入水體和下水管道,利用消防泡沫覆蓋或就近取用黃土覆蓋,收集污染物進行無害化處理。在有條件的情況下,利用防爆泵進行倒罐處理。
3)固態污染物。易爆品:水浸濕后,用不產生火花的木質工具小心掃起,進行無害化處理。劇毒品:穿著全密閉防化服并配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氧氣呼吸器),避免揚塵,小心掃起收集后做無害化處理。
4)應急監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