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況下,可針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核心要素(6個一級要素及其二級要素)中的如下要素制訂應急程序:
(1)應急資源管理。
(2)教育、訓練與演練。
(3)接警與通知。
(4)指揮與控制。
(5)警報和緊急公告。
(6)通訊。
(7)事態監測與評估。
(8)警戒與治安。
(9)人群疏散與安置。
(10)醫療與衛生。
(11)公共關系(公共信息發布)。
(12)應急人員安全。
(13)消防和搶險(包括急救)。
(14)泄漏物控制。
(15)現場恢復(包括應急結束與恢復和事故處理與善后)。
如果只考慮應急響應,則可去掉上述中的(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