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油臺車輛多,人員雜,屬高危、易燃易爆作業場所,應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十大禁令”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進行作業,當罐車、桶裝車在裝車(桶)過程中發生滲漏時,必須按以下步驟進行處置:
1、對發油現場進行戒嚴,禁止發動車輛駛離、進入現場,疏散無關人員,備好消防器材,及時向有關人員、部門匯報情況。
2、利用接油盆、桶對漏油進行接盛,防止油品進一步擴散,作業過程要使用防爆工具,嚴防產生火花。
3、對罐車油罐底部漏油,可視情況采取從底部充水墊底的方法,充水應計算罐車的剩余容積,且流速應控制在1M/S以內,嚴禁在發油臺進行盤罐倒油。油桶漏油應及時將桶裝車推(拖)離裝油現場至安全地帶,用堵漏劑對漏處進行堵漏(嚴禁使用盤桶的方式進行倒油),待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車輛方可發動行駛。
4、油罐車經墊水、堵漏處理后,由消防車或其他符合安全條件的車輛拖離發油臺至安全地帶再進行倒油作業,倒油時應嚴格按防火防爆、防靜電的規程進行作業。
5、對漏油現場用消油劑和清洗劑進行認真清洗,并將清洗后的污水收集入污水管線,用測爆儀對現場 (應特別注意排水溝) 氣體濃度進行測試,確認符合安全條件時撤銷警戒,恢復發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