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隨著近年來中國經濟建設和城市化的快速發展,城市規模日益擴大,高層和特殊類型的現代建筑物越來越多。這些建筑與傳統建筑物使用功能、建筑材料、結構形式、空間大小、配套設施、人員密集等方面的巨大差異,給火災安全帶來很多的問題,一旦發生事故,容易造成人員的群死群傷和巨大損失。其中建筑物倒塌事故幾率猛增,災害后果十分嚴重,造成了重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社會帶來了不良影響。如美國的“9.11”事件,世貿大樓遭恐怖襲擊后倒塌,300多名消防人員和數千名群眾葬身于樓內,震驚世界;重慶綦江“彩虹橋”事件,造成40人死亡、1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31萬元;湖南衡陽“11.3”特大火災,居民樓倒塌,奪去了20名消防官兵寶貴的生命。因此,我們在認真研究,掌握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和一般規律,分析其特點,研究制定處置對策,使之為我們的滅火救援工作服務。
二、建筑物倒塌的基本原因
(一)違背規范,任意施工。工程設計時,過多追求經濟效益,違背國家建筑設計技術規范的規定擅自降低了設計標準;施工時,不按照設計施工,擅自增加建筑面積和建筑物層數,有的甚至不經規劃部門同意,也不經設計部門設計,違章建房。
(二)違規操作,忽視質量。施工單位為謀取私利,偷工減料、偷梁換柱,在工程材料的選用和進貨渠道上不嚴格把關,采用不合格的原材料,昧著良心做“黑心工程”和“豆腐渣工程”。
(三)疏于管理,潛在隱患。擅自改變建筑結構和平面布局,私自拆除建筑物內部承重結構,使建筑結構承重不均、受力不勻;擅自改變建筑物用途和功能,建筑物滿足不了新的使用權用功能要求,成為危房;不按《建筑內部裝修設計防火規范》二次裝修,忽視建筑物使用性質的要求,增加了建筑物內的火災荷載。
(四)起火燃燒,造成破壞。木結構表面被燒蝕,削弱了荷重的斷面,承重結構不堪重負;鋼結構受熱后,出現塑性變形,火災發生后15分鐘左右,承重件變軟,失去承載能力;磚石墻體高溫作用后,材料內部因熱變形、松散;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結構遇熱,失去預加應力,結構的承載能力降低。此外,在火災的高溫條件下,建筑材料的力學性能發生了較大改變,以及建筑物內部爆炸產生的沖擊和震動,滅火時的水流沖擊,以及對高熱建筑構件的突然冷卻等等。
三、建筑物倒塌事故的主要特點
(一)突發性強,人員逃生難。受自然或人為因素影響,建筑倒塌事故隨時都有可能發生,且事故前兆很不時顯,允許人員逃生的時間極短。這種突發性使人們無法及時逃身,及易造成大量人員的傷亡。
(二)設施損壞,易引發次生災害。突發性建筑倒塌事故,可能造成建筑內部燃氣、供電等設施毀壞,導致火災的發生,尤其是化工裝置等構筑物倒塌事故,極易形成連鎖反應,引發有毒氣(液)體泄漏和爆炸燃燒事故的發生。
(三)人員傷亡重,社會影響大。建筑發生毀滅性倒塌事故,人員傷亡慘重,社會負面影響極大。1963年10月意大利發生的維愛利水庫垮壩事件、2001年我國石家莊發生的人為爆炸事件及美國“9.11”事件,都給社會乃至整個世界造成了恐慌。
(四)救援難度大,作戰時間長。一旦發生大型建筑倒塌事故或地震等自然因素引起大片建筑倒塌,往往導致較多的人員傷亡,并發生災害,救援難度極大。湖南衡陽特大火災救援歷經4天才把全部遇難人員挖出,這就要求所有搶險救援人員在思想上要作好連續作戰的準備。同時,救援力量將不僅涉及到公安、醫療救護、自來水、煤氣、交通等部門;由于被埋壓待救的被困人員多,受裝備限制,救援行動的有效性必減弱,因此,災后救助將是長時間的連續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