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員急救應急處理措施
當發生人員受傷時,現場負責人應組織人員積極搶救,具體措施如下:
1、當班人員應按報告程序,進行報警。
2、在指揮部成員未到達現場前,當班負責人擔任臨時現場指揮,首先保護受害人員生命安全,其次保護財產、環境,消除傷害源。
3、在傷害事故現場,必須對傷員進行緊急救護減少傷害,首要任務是將傷員救離事故現場并根據不同情況采取相應的救護措施。
4、傷員搶救出現場后緊急處理:
(1)皮膚受危險化學品污染時,救助者應協助傷員脫去被污染的衣服,繼之用流動清水和肥皂,徹底沖洗身體被污染部位。頭臉部皮膚污染時,要注意眼、耳、鼻、口腔的清洗。
(2)皮膚或眼睛被硝酸、硫酸灼傷,首先用軟布或紙巾吸干皮膚或眼睛內酸液。然后用生理鹽水或大量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皮膚灼傷處沖洗后可涂上燙傷藥膏。對于皮膚上的水泡,不可隨意弄破防止感染。
(3)對于中、小面積火燒傷,特別是頭、面、四肢等部位,可采取“創面冷卻療法”,用清潔水(自來水、河水、井水等)冷敷或浸泡創面,需持續0.5—1小時,以取出后不痛或稍痛為止。
(4)對中毒昏迷或神志不清的傷員,應置傷員于側臥位,保持呼吸道暢通,清除鼻腔、口腔分泌物等,如傷員呼吸困難,應給予氧氣吸入(備用氧氣袋),呼吸停止時,進行人工呼吸搶救。
5、對皮膚、眼睛污染嚴重、中毒、灼傷、昏迷等嚴重情況,對傷員進行簡單處理后,應立即轉送救治,與救助醫院聯系后,立即用車輛送醫院或等待醫院救護車。
6、現場急救注意事項:
(1)進行急救時,無論傷員或救援人員都需要適當防護,特別是把傷員從嚴重污染場所救出來,救援人員必須加以預防,避免成為新的受害者。
(2)急救人員應集體行動,每組至少2—3人,以便相互照應。
(3)救援器材必須是防爆的,防止發生火災。
(4)要注意對傷員污染衣物著陸處理,防止發生繼發性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