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發生觸電事故的主要原因:
(1)缺乏電氣安全知識,帶電作業。如黑夜帶電接線手摸帶電體;用手摸索破損的膠蓋刀閘等。
(2)違反操作規程,檢修設備不驗電,電氣設備檢修安全措施不完善,觸及破損的設備或導線;誤登帶電設備;帶電接照明電線;帶電修理電動工具;帶電移動電氣設備。
(3)設備不合格,安全距離不夠。二線一地制接地電阻過大;接地線不合格或接地線斷開;絕緣破損導線外露等。
(4)設備失修,電動機導線破損,使外殼長期帶電;
(5)事故原因大多是由于缺乏安全用電知識或不遵守安全技術要求,違章作業所致。
二、影響觸電傷害的因素
有許多因素可以影響觸電的危害。如觸電的電壓、電流、時間、途徑等等。在相同的條件下,人體接觸的電壓越高,流經人體的電流就越大,危險性就越大。家用電一般為220伏交流電,如觸電足以造**的死亡。高壓電氣設備有較好的防護,發生觸電的機會反而很少。潮濕的時候人體電阻小,通過人體的電流相對大。
觸電分為單相觸電和兩相觸電。
1、單相觸電:人站在地上,碰到一根電線,電流由觸電處通過身體(腳)與地面相通,身體為導電體。如穿膠鞋或站立在木板等絕緣體上就不會發生觸電。觸電多屬于這一種。
2、兩相觸電:人體的兩處同時碰到兩根電線,電流由電位高處向電位低處貫通全身,構成電流回路,使人觸電。還有一種跨步電壓觸電,是指當一根電線落在地上,此電線之落地點為圓心,20米以內地面有許多同心圓,這些圓周上的電壓是各不相同的(即電位差)。離圓心越近電壓越高,離遠的則低。當人走進圓心10米以內,雙腳邁開時(約0.8米),勢必出現電位差,這就叫跨步電壓。電流從電位高的一腳進入,由電壓低的一腳流出,通過人體使人觸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