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危機和公共秩序混亂是一種難以避免的社會現象,而且以前發生的危機事件留下了前車之鑒,用無數血的事實告訴人們,盡管公共危機發生的原因各有不同,但只要采取一定預防措施,就可以大大減少危機的出現。因此,作為公共危機管理者的政府要有的放矢地做到以下幾點:
1.對可能發生的涉及公共安全的風險進行全面評估,預測其類型、級別、概率、影響范圍;
2.詳盡地制定應對涉及公共安全風險的預案,并對風險進行有效的監控,救援力量應隨時處于待命狀態;
3.定期演練各種應急預案,磨合、協調運行機制;
4.公共動員必須廣泛深入。一是信息發布,使公眾知情;二是防災教育,告訴公眾如何疏散;
5.在國家的緊急狀態法出臺之際,北京市也要制定相應法規與操作細則。
避免危機要監控整個事件的發展過程,當預感危機將要發生時,作為活動的管理者和組織者應迅速采取應急措施。
1.在大型群眾聚集場所,如大型演出現場、大型商場等,要及時采用隔離設施阻止人群過分擁擠,如設置隔離墩、柵欄等;
2.當行進中的人群情緒過于激動時,要想方設法引導他們遠離引發他們激動的場所,如觀看足球比賽的鐵桿球迷,容易在比賽結束前后情緒失控,此時要迅速引導他們分批分撥兒離開球場,特別要避免雙方球迷發生正面沖突。
3.在人群有序行進時,要密切關注每個人的反應。當行進速度較快,且人數眾多時,要提醒人們不要彎腰系鞋帶,不要撿地上的東西,注意腳下不要被絆倒,行進速度要跟上整個隊伍的行進速度。
4.當發現行進的人群中有人摔倒時,作為管理者,要迅速發出或制造出一聲巨響(可故意摔破某種東西),以此來轉移行進人群的注意力,借他們停下腳步的時候,大聲命令他們原地不動,使摔倒者趕快站起來,以免發生踩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