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發生災害后,在礦山救護隊和醫生到達之前,事故地點及附近的職工應迅速組織自救和互救。利用現場一切器材和條件,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盡量減少人員傷亡。
(1)因事故造成自己所在地點有毒有害氣體含量增高,可能危及人員生命安全時,必須及時正確地佩用自救器,并嚴格制止不佩帶自救器的人員進入災區工作或通過窒息區撤退。
(2)在受災地點或撤退途中發現受傷的人員,只要他們一息尚存,就應組織有經驗的人員積極進行搶救,并迅速搬運到安全地點。
(3)對于從災區內營救出來的傷員,應妥善安置到安全地點,并根據傷情,就地取材,及時進行止血、包扎、骨折固定、人工呼吸等應急處理。
(4)在現場急救和搬運傷員過程中,方法要得當,動作要輕巧,避免傷員擴大傷情和受不必要的痛苦。
(5)在災區內避難待救時,所有遇險人員應主動把食物和可飲用水獻出,互助互濟,統一分配。要積極完成自己承擔的任務,精心照料傷員和其他同志,共同度過難關,安全脫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