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管理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括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4個階段。
1.預防
通過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等手段,盡可能防止事故的發生;
在假定事故必然發生的前提下,通過預先采取的預防措施,降低或減緩事故的影響或后果嚴重程度(如加大建筑物的安全距離、減少危險物品的存量、設置防護墻等)。
2.準備
針對可能發生的事故,為迅速有效地開展應急行動而預先所做的各種準備,包括應急機構的設立和職責的落實、預案的編制、應急隊伍的建設、應急設備(設施)、物資的準備和維護、預案的演練、與外部應急力量的銜接等,目標是保持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所需的應急能力。
3.響應
事故發生后立即采取救援行動,包括事故的報警與通報、人員的緊急疏散、急救與醫療、消防和工程搶險措施、信息收集與應急決策和外部求援等,目標是盡可能地搶救受害人員、保護可能受威脅的人群,并盡可能控制并消除事故。
4.恢復
事故發生后立即進行恢復工作,使事故影響區域恢復到相對安全的基本狀態,然后逐步恢復到正常狀態。立即進行的恢復工作包括事故損失評估、原因調查、清理廢墟等。短期恢復中應注意避免出現新的緊急情況;長期恢復包括廠區重建和受影響區域的重新規劃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