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規定
賓館飯店應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演練,以減少火災危害。
2.預案內容
2.1 預案的組織機構
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應包括下列組織:
a)指揮員:公安消防隊到達之前指揮滅火和應急疏散工作;
b)滅火行動組:按照預案要求,及時到達現場撲救火災;
c)通信聯絡組:報告火警,迎接消防車輛,與相關部門聯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d)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搶救重要物資;
e)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
f)其它必要的組織。
2.2 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要點:發現火警信息,值班人員應核實、確定火警的真實性。發生火災,立即向“119”報火警,同時,向賓館領導和保衛部門負責人報告,發出火災聲響警報。
2.3 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要點:開啟火災應急廣播,說明起火部位、疏散路線。組織人員向疏散走道、安全出口部位有序疏散;疏散過程中,應開啟自然排煙窗,啟動防排煙設施,保護疏散人員安全;情況危急時,可利用逃生器材疏散人員;賓館職工應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幫助無自主逃生能力的賓客疏散。
2.4 撲救初期火災的程序和措施要點:火場指揮員組織人員,利用滅火器材迅速撲救,視火勢蔓延的范圍,啟動滅火設施,協助消防人員做好撲救火災工作。
2.5 通訊聯絡、安全防護的程序措施要點:按預定通信聯絡方式,保證通信聯絡暢通。準備必要的醫藥用品,進行必要的救護,并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救護傷員。
2.6善后處置程序要點: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配合公安消防機構開展調查。
3.人員職責
列入應急組織機構的成員,應熟悉預案內容,明確個人職責,具備完成應急預案的能力。
4.演練
4.1 賓館飯店應當定期組織白天和夜間演練,屬于重點單位的賓館飯店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4.2 演練前應通知賓館所有人員,防止發生意外混亂;演練結束,應總結問題,做好記錄,針對存在的問題,修訂預案內容。
5.事故處理
5.1 賓館飯店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報警,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5.2 發生火災后,賓館飯店應當保護火災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5.3 火災發生的賓館飯店應當對事故發生因素進行全面分析,研究制定改進對策,對有關責任者應當進行追查處理,教育全體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