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任何時候企業必須只有一個人負責指揮整個應急反應組織。他的主要職責包括對所有保護公眾、員工、環境和企業設施的行動,事故的救援和控制行動的指揮。企業應急總指揮的職責為:
(1)分析緊急狀態和確定相應報警級別,這些分析要根據相關危險類型(例如,火災、爆炸、泄漏)、它的潛在后果(包括企業內外)、現有資源和控制緊急情況的行動類型來做出;
(2)指揮、協調應急反應行動;
(3)與企業外應急反應人員、部門、組織和機構進行聯絡;
(4)直接監察應急操作人員的行動;
(5)保證現場和企業外人員安全;
(6)協調后勤方面以支援反應組織。
在執行這些任務時,企業應急總指揮會得到從事專項任務的應急反應人員的幫助。企業應急總指揮不能把下列任務交給工作人員執行:
(1)應急反應組織的啟動;
(2)應急評估,包括升高或降低應急警報級別;
(3)通報外部機構;
(4)決定請求外部援助;
(5)決定從企業或其他部分撤離;
(6)決定企業外影響區域的安全性(例如,在毒氣泄漏時建議疏散或安全避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