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在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體系建立上存在一些薄弱環節。一是認識不夠,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教育薄弱;二是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尚不健全,難以形成有效統一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體系協調機制;三是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體系法律法規相對滯后;四是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預測、預警和協調聯動機制不健全,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保障和快速處置能力有待提高等。
針對這些薄弱環節建議:
一、健全體制,加強專業協作。
充分整合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現有資源,繼續發揮相關專業機構的作用,加強協調配合,理順相互關系,逐步形成分級響應、屬地管理的縱向機構體系和信息共享、分工協作的橫向協作體系。提高地方政府"屬地管理、就地消化"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處置能力,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工作重點應放在輻射范圍比較廣的大都市和縣市級政府,推動建立必要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管理體系。建立健全各級政府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管理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把應急能力評價納入政府和部門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強化各級領導干部的應急管理職責。
二、完善應急預案。
完善的預警機制包括監測系統、咨詢系統、組織網絡和法規體系,以保證對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科學識別、準確分級、及時響應和有效溝通。應抓緊建立綜合性、多元化、全方位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信息收集網絡,對有關危機風險源和危機征兆等信息進行綜合分析,應進一步增強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現有應急預案的完備性、可操作性和操作流程的合理性,并建立預案定期評估修訂機制,以便及時進行修訂和完善。
三、提高應對能力。
建立統一高效的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是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管理工作的關鍵環節。各部門間資源的整合共享與綜合利用,跨行業、跨領域、跨地域整合創新,良性互動是關鍵。
四、全面整合資源,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保障。
政府應合理調整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做到專款專用,確保有效應對突發道路交通公共事件。建議將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的經費支出列入各級政府的年度財政預算,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公共安全風險防范基金和穩定的經費投入渠道以及道路交通緊急救援多元化的市場籌措方式,以保證應急費用的足額、及時到位。同時,應加強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處置專業隊伍建設,特別是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專家咨詢隊伍的建設;建立健全國家重要應急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五、加強宣傳教育,對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應急預案和應急救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有利于有效應對道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和減少災害造成的損失。應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廣泛宣傳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工作的重大意義。
六、建立通暢靈敏的信息報告網絡、加強防范和演習、設定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預警信息發布標準和等級、提供分級分類應急法律框架。
道路交通事故緊急救援時,向社會公眾公布預警信息,是政府的責任,也是保障公民知情權的表現。要建立標準統一的信息發布制度,明確公布不同類型道路交通突發事件預警和風險提示的具體標準、等級、時限、渠道、范圍和技術分析、政策解釋等,做到有的放矢,規范有序,及時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