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準備和響應是企業安全管理的重要內容之一,也是《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要求》(GB/T28001:2001 )<?xml:namespace prefix = st1 ns = "urn:schemas-microsoft-com:office:smarttags" />
一、充分識別“緊急情況”。
筆者認為,要落實“應急準備和響應”,首先應明確“準備”和“響應”對象-“緊急情況”的內涵及類型,充分識別出本單位可能發生的 緊急情況,并明確可能發生緊急情況的崗位。
緊急情況是“emergency situation”(見BS OHSAS18001:2007 3.9條款 注釋3)的中文表述,是事件 (incident)的一種特殊類型。考慮到緊急情況發生時,可能帶來環境污染的連帶影響,我們可以將其描述為:突然發生的嚴重危及生命健康、財產安全和生態環境破壞的事件。
對不同企業而言,緊急情況因生產工藝、管理活動、地理位置等的不同,而存在明顯的差異。概括地來說,緊急情況從成因來判斷,主要包括如下兩種基本類型:人為事件(如:違章分裝危險化學品泄漏等)、自然災害(暴雨洪水導致含汞污水外溢等)。
要充分識別緊急情況,還要結合企業的生產工藝和相關管理活動的特點來進行。不同類型的企業,或者同類型但生產工藝和相關管理活動存在差異的企業,其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也不同。以某陶瓷產品制造企業為例,其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不完全列舉如下表1、表2:
表1
生產工藝 |
緊急事件 |
成因類型 |
產品燒成 |
煤氣泄漏 |
人為事件(管道、法蘭等設備保養不善) |
燒成爐爆炸 |
人為事件(設備保養不當、違章作業) | |
二氧化硫廢氣事故排放 |
自然災害(臺風吹倒脫硫塔) | |
人為事件(脫硫設備保養不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