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故應急救援系統的組織機構
(1)應急救援中心
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期間各個機構的運作,統籌安排整個應急救援行動,為現場應急救援提供各種信息支持;必要時實施場外應急力量、救援裝備、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調度和增援,保證行動快速又有序、有效地進行。
(2)應急救援專家組
對城市潛在重大危險的評估、應急資源的配備、事態及發展趨勢的預測、應急力量的重新調整和布署、個人防護、公眾疏散、搶險、監測、清消、現場恢復等行動提出決策性的建議,起著重要的參謀作用。
(3)醫療救治機構
通常由醫院、急救中心和軍隊醫院組成,負責設立現場醫療急救站,對傷員進行現場分類和急救處理,并及時合理轉送醫院治療進行救治。對現場救援人員進行醫學監護。
(4)消防與搶險
主要由公安消防隊、專業搶險隊、有關工程建筑公司組織的工程搶險隊、軍隊防化兵和工程兵等組成。職責是盡可能、盡快地控制并消除事故,營救受害人員。
(5)監測組織
主要由環保監測站、衛生防疫站、軍隊防化偵察分隊、氣象部門等組成,負責迅速測定事故的危害區域范圍及危害性質,監測空氣、水、食物、設備(施)的污染情況,以及氣象監測等。
(6)公眾疏散組織
主要由公安、民政部門和街道居民組織抽調力量組成,必要時可吸收工廠、學校中的骨干力量參加,或請求軍隊支援。根據現場指揮部發布的警報和防護措施,指導部分高層住宅居民實施隱蔽;引導必須撤離的居民有秩序地撤至安全區或安置區,組織好特殊人群的疏散安置工作;引導受污染的人員前往洗消去污點;維護安全區或安置區內的秩序和治安。
(7)警戒與治安組織
通常由公安部門、武警、軍隊、聯防等組成。負責對危害區外圍的交通路口實施定向、定時封鎖,阻止事故危害區外的公眾進入;指揮、調度撤出危害區的人員和使車輛順利地通過通道,及時疏散交通阻塞;對重要目標實施保護,維護社會治安。
(8)洗消去污組織
主要由公安消防隊伍、環衛隊伍、軍隊防化部隊組成。其主要職責有:開設洗消站(點),對受污染的人員或設備、器材等進行消毒;組織地面洗消隊實施地面消毒,開辟通道或對建筑物表面進行消毒,臨時組成噴霧分隊降低有毒有害物的空氣濃度,減少擴散范圍。
(9)后勤保障組織
主要涉及計劃部門、交通部門、電力、通訊、市政、民政部門、物資供應企業等,主要負責應急救援所需的各種設施、設備、物資以及生活、醫藥等的后勤保障。
(10)信息發布中心
主要由宣傳部門、新聞媒體、廣播電視等組成。負責事故和救援信息的統一發布,以及及時準確地向公眾發布有關保護措施的緊急公告等。
2.支持保障系統的內容
(1)法律法規保障體系
明確應急救援的方針與原則,規定有關部門在應急救援工作中的職責,劃分響應級別、明確應急預案編制和演練要求、資源和經費保障、索賠和補償、法律責任等。
(2)通訊系統
保證整個應急救援過程中救援組織內部,以及內部與外部之間通暢的通訊網絡。
(3)警報系統
及時向受事故影響的人群發出警報和緊急公告,準確傳達事故信息和防護措施。
(4)技術與信息支持系統
建立應急救援信息平臺,開發應急救援信息數據庫群和決策支持系統,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為現場應急救援決策提供所需的各類信息和技術支持。
(5)宣傳、教育和培訓體系
通過各種形式和活動,加強對公眾的應急知識教育,提高社會應急意識,如應急救援政策、基本防護知識、自救與互救基本常識等;為全面提高應急隊伍的作戰能力和專業水平,設立應急救援培訓基地,對各級應急指揮人員、技術人員、監測人員和應急隊員進行強化培訓和訓練,如基礎培訓、專業培訓、戰術培訓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