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國家..充分利用國內外兩個市場、兩種資源..的戰略部署, 中國的石油企業確立了立足國內、發展海外、實施國際化經營的發展戰略。海外業務目前已形成了規模, 取得了較好的效益。隨著海外業務量的增加和業務范圍的增大, 健康、安全、環境風險也相對提高了。石油公司海外業務有項目多、地區廣、人員流動大、各國社會情況復雜等特點, 國內業務中可能遇到的HSE 風險, 海外也都可能遇到, 國內沒有遇到過的風險, 海外也有可能遇到。為提高中國石油境外企業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 確保在緊急情況下, 能及時、有序地采取應急措施, 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 有效保護涉外人員的生命、健康,作業環境及公司財產安全, 維護公司的聲譽, 保證國際化經營持續、協調、較快發展, 有必要制定應急預案。由于境外企業的健康、安全、環境風險與國內企業有很多不同之處, 因此, 應急預案也有不同的特點。
1.. 應急組織機構的建立
海外項目突發事件的應急工作涉及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總部、涉外項目所在單位、海外項目部、項目現場等多層次, 在應急工作中, 必須實現國內總部與海外項目結合、國內專家與國際專家結合、當地政府與我國駐外機構結合, 才能保證應急工作的及時有效。應急組織應包括以下層次:
( 1)集團公司總部的應急組織機構, 由集團公司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辦公室、總部職能部門、信息組、專家組、現場應急指揮部組成。應急領導小組主要負責應急決策、組織、資源調配等工作。應急辦公室負責應急聯絡、信息收集、預案更新等工作。
( 2)各涉外企業應急組織機構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編制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和本專業特點的突發事件應急專項預案; 組織和監督本單位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并定期更新完善提高本專業的應急預案; 負責按照本單位應急預案要求組織應對涉外突發事件, 并及時向集團公司應急辦公室匯報。
( 3)海外項目部和項目現場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是針對各類可能發生的突發事件而制定的應急預案, 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分別制定, 與其上級應急預案相銜接, 該級別預案重點是應急現場處置程序及方法, 是現場應急處置成敗與否的關鍵,是應急工作的基礎文件。
2.. 建立應急預警機制
建立應急預警機制, 有助于境外企業在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前做好應對的準備, 例如, 加強出行防范措施、加強營地安保措施、人員撤離等。因此, 涉外單位應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獲取、整理海外生產經營單位所在地的恐怖和重大突發事件信息。收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
( 1)政府通告;
( 2)外交部門、使(領)館通告;
( 3)新聞媒體;
( 4)來源于本單位各級組織和員工的信息;
( 5)作業伙伴;
( 6)社區團體和組織;
( 7)第三方;
( 8)國際組織和相關專業機構。通過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分析, 確定發出預警的必要性及預警的級別; 立即將預警通知有關單位和部門, 做好應急準備工作。預警一般分為四個級別, 并依次采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來表示, 也可根據所在國家的情況制定。進入預警狀態后, 境外單位應根據級別采取不同的預防和應急措施。
3.. 注重防恐和應對社會安全事件
自.. 9.. 11..襲擊后的幾年中, 世界恐怖風險有加劇的趨勢。世界各國都開始建立防恐安全體系,美國成立了防恐的政府機構, 頒布了法律和總統令。歐盟也采取了一系列防恐措施。在邊遠地區生產作業的石油公司也都十分注重防恐和社會安全工作,相繼建立防范體系, 制定措施, 以防止此類襲擊事件發生以及由此造成的損害。因此, 在編寫應急預案前, 應進行當地的社會安全風險評價, 盡量多地搜集項目所在地的社會安全信息, 包括主要國家主要政治矛盾、反對派別、軍事沖突風險、主要恐怖組織、民族矛盾、宗教矛盾等, 分析由于這些社會問題可能引發的恐怖和社會安全事件、事件的嚴重性和影響程度等, 提出相應的應急措施, 包括營地和項目現場的安保措施、人員出行保護措施、應急撤離計劃等。應急撤離計劃應包括撤離路線、撤離交通工具、食品藥品、通訊手段等, 并對撤離路線進行實際踏勘, 對通訊手段進行定期測試, 保證交通工具隨時處于待命狀態。在環境惡劣地區、政治敏感地區或獨立在海外工作的隊伍, 需要配備的通訊工具不少于兩種, 并確保通訊暢通。上級單位的應急機構應對所屬單位的應急通訊系統進行檢查、檢驗。
4.. 注重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
由于中國石油的海外項目多數位于發展中國家, 當地的一些流行病和傳染病是國內沒有的, 例如馬來熱、登革熱、黃熱病等, 危害海外員工身體健康。因此, 海外項目要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制定傳染病預防的應急預案。具體包括:( 1)調查項目所在地傳染病情況。( 2)密切監視當地傳染病的傳播和暴發。( 3)根據當地的傳染病的發病規律確定防疫計劃。( 4)一旦傳染病流行, 采取的應急措施。
5.. 應遵從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
由于海外項目所在的國家、地區不同, 各國都有各自適用的法律法規和標準, 在應急工作中, 一定要確保遵守所在國家和地區的法律法規。一些在國內應急救援和應急處置常用的辦法, 在國外不一定完全適用。例如, 由于國外的污染排放和環境質量標準與國內不同, 當發生環境污染事件, 所采用的處置方法就會不同, 要按照當地政府的要求對事故性排放的污染物進行清理,一些國家對自然災害救援、消防管理的體制與國內不同, 境外企業應根據所在國應急管理的規定,制定與之銜接的應急預案, 以便在出現突發事件是及時得到救助。
6.. 加強與所在國政府、國際組織的合作
海外項目遠離祖國、遠離公司總部, 國家的應急救援力量很難及時趕到現場實施救助, 因此, 要加強與所在國政府、國際組織的合作。建立與所在國政府、社區、軍隊、保安公司、醫院、消防、環保機構的聯系機制, 定期交換情報信息,在應急預案中明確與這些機構的聯系方式、聯系人、聯系程序, 必要時取得他們的協助。如果是工程技術服務項目, 還要與業主保持密切聯系, 最大限度地利用業主在當地的應急資源。一些國際組織在防恐和社會安全信息收集、人員跨國轉運、醫療救助等方面有很強的實力, 與這些國際組織的協作將提升海外項目的應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