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及時控制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指導和規范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應急處理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中毒事件的發生和造成的危害,保障公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
《國家突發公共事件醫療衛生救援預案》;?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與傳染病疫情監測信息報告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
1.3事件分級?
根據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的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圍,將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劃分為4級。發生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達不到Ⅳ級標準的,原則上不列入突發公共事件范疇。?
Ⅰ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Ⅰ級:?
(1)在24小時內,1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100人(含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15人(含15人)以上。?
(2)在24小時內,1個地區級行政區劃單位發生以下情況:?
a.在其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300人(含3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25人(含25人)以上。?
b.在其所轄的8個及以上(或全部)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Ⅳ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3)在24小時內,1個省級行政區劃單位發生以下情況:?
a.在其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500人(含5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35人(含35人)以上。?
b.在其所轄的16個及以上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Ⅳ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c.在其所轄的4個及以上(或全部)的地區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Ⅲ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4)在24小時內,全國發生以下情況:?
a.一氧化碳中毒人數1000人(含10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50人(含50人)以上。?
b.30個及以上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Ⅳ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c.8個及以上的地區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Ⅲ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d.2個及以上省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Ⅱ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5)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Ⅱ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Ⅱ級:?
(1)在24小時內,1個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60-99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10-14人。?
(2)在24小時內,1個地區級行政區劃單位發生以下情況:?
a.在其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150-299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15-24人。?
b.在其所轄的4個及以上(或全部)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Ⅳ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3)在24小時內,1個省級行政區劃單位發生以下情況:?
a.在其范圍內出現一氧化碳中毒人數300-499人,并出現死亡病例;或死亡25-34人。?
b.在其所轄的8個及以上的縣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Ⅳ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c.在其所轄的2個及以上的地區級行政區劃單位范圍內發生Ⅲ級及以上非職業性一氧化碳中毒事件。?
(4)省級及以上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