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寫要求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本要求,包括:事故預防措施的落實、應急處理程序和方法的規定、搶險救援技術保障等。編寫或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具體描述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
1、具體描述可能的以外事故和緊急情況及其后果。
2、確定應急期間負責人及所有人員在應急期間的職責。
3、確定應急期間起特殊作用人員(例如:消防員、急救人員、毒物泄露處置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4、規定疏散程序。
5、明確危險物料的識別和位置及其處置的應急措施。
6、建立與外部應急機構的聯系(消防部門、醫院等)。
7、定期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保險機構及相鄰企業的交流。
8、做好重要記錄和設備等保護(如裝置布置圖、危險物質數據、聯絡電話號碼等)。
對各危險場所要依據<重大危險源辨識> (GBl8218—2000)進行重大事故危險源的辨識、評估或評價,針對辨識、評估或評價結果制定預案,這是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礎和出發點。對已確認的重大危險源,應預測發生重大事故的狀態和損失程度以及對周邊地區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對事故的處理和救援,國家鼓勵“重大事故處理專家系統”的開發。“重大事故處理專家系統”是利用計算機系統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原始數據和事先預測事故發生后可實施的救助方案進行編制儲存,在事故發生后及時輸入現場數據,經過計算機的邏輯計算和推理,模擬專家思維而作出可行的應急救援措施,優化出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給事故救援指揮者進行事故緊急救援的決策選擇。
編寫提綱
1997年7月29日,原化學工業部發出了《關于實施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加強重大化學危險源管理的通知》提出了“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寫提綱”。對編寫內容作了具體要求:
1、生產經營單位的基本情況。
2、危險目標的數量及分布圖。
3、指揮機構的設置和職責。
4、裝備及通訊網絡和聯系方式。
5、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任務和訓練。
6、預防事故的措施。
7、事故的處置。
8、工程搶險搶修。
9、現場醫療救護。
10、緊急安全疏散。
11、社會支援等。
此提綱雖然是針對化學工業提出的,但其預防和救援的程序也可以適用于其他行業。不同的行業可以根據行業的特點編寫“預防事故的措施”和“事故的救援”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