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是針對事故制定的事故應急方案,方案就是對事故進行響應應遵循的程序。標準化的事故應急響應程序按照過程可分為接警、確定響應等級、報警、應急啟動、救援行動、擴大應急、應急恢復和應急結束幾個過程。一個標準的預案應該包含的程序及流程如圖所示。
1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2004年4月8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頒布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規定了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的基本要求。導則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經營、使用、運輸和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單位。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一般化學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要求參照該導則。其他類型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尚無編制導則出臺,其編寫要求和編寫提綱可以參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
1)編寫要求
在編制預案時,應分類、分級制定預案內容,上一級預案的編制應以下一級預案為基礎。危險化學品單位應根據導則及本單位實際情況,確定預案編制內容。編寫或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時,應具體描述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發生時所采取的措施,其基本要求是:
(1)具體描述可能的意外事故和緊急情況及其后果;
(2)確定應急期間負責人及所有人員在應急期間的職責;
(3)確定應急期間起特殊作用人員(例如:消防員、急救人員、毒物泄漏處置人員)的職責、權限和義務;
(4)規定疏散程序;
(5)明確危險物料的識別和位置及其處置的應急措施;
(6)建立與外部應急機構的聯系(消防部門、醫院等);
(7)定期與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保險機構及相鄰生產經營單位的交流;
(8)做好重要記錄和設備(如裝置布置圖、危險物質數據、聯絡電話號碼等)等的保護。
對各危險場所要進行重大危險源的辨識、評估或評價,針對辨識、評估或評價結果制定預案,這是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基礎和出發點。對已確認的重大危險源,應預測發生重大事故的狀態和損失程度以及對周邊地區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
對事故的處理和救援,國家鼓勵“重大事故處理專家系統”的開發。“重大事故處理專家系統”是利用計算機系統,對已確定的重大危險源的原始數據和事先預測事故發生后可實施的救助方案進行編制儲存,在事故發生后及時輸入現場數據,經過計算機的邏輯計算和推理,模擬專家思維而做出可行的應急救援措施,優化所需最佳方案,提供給事故救援指揮者進行事故緊急救援的決策選擇。
2)編寫提綱
導則規定預案編制具體提綱如下: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危險目標對周圍的影響;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危險區的隔離;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應急救援保障;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附件。
3)預案編制前的準備
預案編制前的準備工作包括:成立預案編制小組;制定編制計劃;收集資料(包括所有的下級預案);初始評估;危險辨識和風險評價(包括危險品的狀態、數量、危險特性、工藝流程等;發生事故時的可能途徑、事故性質、危害范圍、發生頻率、危險等級;確定一般、重大、災害事故危險源;對因危險化學品種類不同或同一種危險化學品引起事故的方式不同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劃分類別;對同一類別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劃分級別);應急救援能力與資源評估。
4)預案的主要內容
(1)基本情況。主要包括單位的地址、經濟性質、從業人數、隸屬關系、主要產品、產量等內容,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道路等情況。
(2)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危險目標對周圍的影響。可根據對以下材料的分析,確定危險目標: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裝置和設施的安全現狀評價報告;健康、安全、環境管理體系文件;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文件;重大危險源辨識結果;其他。再根據確定的危險目標,明確其危險特性及對周邊的影響。
(3)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
(4)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
①應急救援組織機構設置。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危害程度的級別分級設置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②組成人員。主要負責人及有關管理人員;現場指揮人。
③主要職責。組織制訂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負責人員、資源配置和應急隊伍的調動;確定現場指揮人員;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批準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危險化學品事故信息的上報工作;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數據。
(5)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全天24小時有效的報警裝置;全天24小時有效的內部、外部通訊聯絡手段(休息日、突發停電、雷電暴雨等特殊情況)。
(6)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根據工藝規程、操作規程的技術要求,確定采取的應急措施。
(7)人員緊急疏散、撤離。依據對可能發生危險化學品事故場所、設施及周圍情況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事故現場人員清點,撤離的方式、方法;非事故現場人員緊急疏散的方式、方法;搶救人員在撤離前、撤離后的報告;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人員疏散的方式、方法。
(8)危險區的隔離。依據可能發生的危險化學品事故類別、危害程度級別,確定以下內容:危險區的設定;事故現場隔離區的劃定方式、方法;事故現場隔離方法;事故現場周邊區域的道路隔離或交通疏導辦法。
(9)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依據有關國家標準和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檢測的方式、方法及檢測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搶險、救援的方式、方法及人員的防護、監護措施;現場實時監測及異常情況下搶險人員的撤離條件、方法;應急救援隊伍的調度;控制事故擴大的措施;事故可能擴大后的應急措施。
(10)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依據事故分類、分級及附近疾病控制與醫療救治機構的設置和處理能力,制訂具有可操作性的處置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接觸人群檢傷分類方案及執行人員;依據檢傷結果對患者進行分類,確定現場緊急搶救方案;接觸者醫學觀察方案;患者轉運及轉運中的救治方案(含傷員轉送途中的醫護技術要求);患者治療方案(包括職工自救、互救方法);人院前和醫院救治機構確定及處置方案(現場急救點的選擇和標志;醫護人員的常規值班表、詳細地址、聯絡途徑);信息、藥物、器材儲備信息。
(11)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
①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
②明確事故現場洗消工作的負責人和專業隊伍。
(12)應急救援保障。
①內部保障。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確定應急隊伍,包括搶修、現場救護、醫療、治安、消防、交通管理、通訊、供應、運輸、后勤等人員;消防設施配置圖、工藝流程圖、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周圍地區圖、氣象資料、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互救信息等資料的存放地點及其保管人;應急通信系統;應急電源、照明;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保障制度目錄(包括責任制;值班制度;培訓制度);危險化學品運輸單位檢查運輸車輛實際運行制度(包括行駛時間、路線,停車地點等內容);應急救援裝備、物資、藥品等檢查、維護制度(包括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的安全,消防設備、器材及人員防護裝備的檢查、維護);安全運輸卡制度(安全運輸卡包括運輸的危險化學品性質、危害性、應急措施、注意事項及本單位、生產廠家、托運方應急聯系電話等內容。每種危險化學品一張卡片;每次運輸前,運輸單位應向駕駛員、押運員告知安全運輸卡上有關內容,并將安全卡交駕駛員、押運員各l份);演練制度。
②外部救援。依據對外部應急救援能力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單位互助的方式;請求政府協調應急救援力量;應急救援信息咨詢;專家信息。
(13)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依據危險化學品事故的類別、危害程度的級別、評估結果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現場情況,設定預案的啟動條件。
(14)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包括確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結束;通知本單位及相關部門、周邊社區人員:危險已解除。
(15)應急培訓計劃。依據對從業人員能力的評估和社區或周邊人員素質的分析結果,確定以下內容:應急救援人員的培訓;員工應急響應的培訓;社區或周邊人員應急響應知識的宣傳。
(16)演練計劃。依據現有資源的評估結果,確定以下內容:演練準備;演練范圍與頻次;演練組織。
(17)附件。包括組織機構名單、指揮層次示意圖;值班聯系電話;組織應急救援有關人員聯系電話;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應急咨詢服務電話;外部救援單位聯系電話;政府有關部門聯系電話;本單位平面布置圖、危險源分布圖;消防設施配置圖、防護設施分布圖;周邊區域道路交通示意圖和疏散路線、交通管制示意圖;周邊區域的單位、社區、重要基礎設施分布圖及有關聯系方式,供水、供電單位的聯系方式;保障制度。
2其他生產經營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
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編制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可參照《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進行編寫。
(1)預案的內容主要應包括:基本情況;危險目標及其危險特性,危險目標對周圍的影響;危險目標周圍可利用的安全、消防、個體防護的設備、器材及其分布;應急救援組織機構、組成人員和職責劃分;報警、通訊聯絡方式;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人員緊急疏散、撤離;危險區的隔離;檢測、搶險、救援及控制措施;受傷人員現場救護、救治與醫院救治;現場保護與現場洗消;應急救援保障;預案分級響應條件;事故應急救援終止程序;應急培訓計劃;演練計劃;附件。
(2)編制預案時應該注意的事項:
①應針對本單位特點進行編制。煤礦行業、非煤礦山行業、建筑行業、民爆行業都有各自的特點,危險目標和危險源都不盡相同。在煤礦、非煤礦山和建筑等行業,危險隨著生產的進程而變化。
②事故發生后應采取的處理措施,其出發點也不相同。煤礦和非煤礦山行業在事故發生后更多的應立足于救人,民爆行業更多的是立足于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③人員緊急疏散和撤離方面。地下作業人員的疏散和撤離比地面作業人員的疏散和撤離難度更大,更需要周密的準備和安排。
④事故救援方面。國家現已組建了多個專業救援隊伍,救援基地也正在建設之中。預案編制時,要認真考慮如何充分利用這些專業救援力量。
⑤醫療救護方面。礦山有礦山醫療救護隊伍,國家局礦山醫療救護中心指導協調全國礦山事故傷員的急救工作;省級礦山醫療救護基地根據需要指導、協調省內礦山事故傷員的救治工作;礦山企業醫療救護機構負責企業礦山事故傷員的醫療急救。其他行業根據實際情況對醫療救護進行安排和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