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認真實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有效地防范和處置各類安全事故,切實保障員工生命和公司財產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公司的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預案。
一、凡在本公司內生產、經營、生活等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事故、勞動安全事故以及其他人身傷害事故均適用本預案。
二、公司設立重大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由總經理擔任,副組長由副總經理擔任,小組成員由各職能部門負責人、公司專職安全生產管理員等組成。其職責是:組織指揮公司重大事故應急分隊和員工開展事故現場救援及事故善后處理工作。
三、公司成立由副總經理、生產部長分別擔任正副隊長的公司重大事故處置應急分隊。分隊成員由各部門及生產車間員工組成。其職責是:服從命令、反映迅速、積極搶險、維護秩序。
四、重大事故發生后的一般處置順序:
(一)迅速組織搶險救護工作。
1、首先切斷有關電源、氣源、火源等;
2、救出受傷害員工;
3、搶移易燃易爆等危險品,防止事故擴大和減少損失;
4、采取滅火、防爆、降溫、疏散無關人員等措施,使事故盡快終止。
(二)由公司領導出面迅速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人員傷害情況、事情經過、發生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所采取的措施等簡明扼要地向XX地區安全生產消防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必要時同時報“110”、“119”、“120”急救。
(三)事故被終止后,組織專門人員對現場進行有效保護。
五、對事故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
(一)自查。找出原因,查明責任,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吸取教訓,改進工作。
(二)協查。公司應積極協助有關部門或人員做好調查取證、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在重大事故處理過程中,涉及公司以外的人和事,由公司指派專人對外交涉。
七、本預案在重大事故發生后將立即啟動。有關責任人如不履行職責或玩忽職守并造成后果,將追究其一切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