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預防職業性急性化學毒物中毒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發生后有效地控制職業病危害事故,盡可能減少人、財、物的損失和對環境的污染;特制定職業性急性化學毒物中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預防措施
1、本企業按照衛生、安監、勞動和工會等相關部門應當掌握本單位的有毒化學品的基本情況,摸清毒物生產、使用、運輸及儲存情況,建立專人管理的有毒化學品檔案。
2、對本企業容易發生中毒事故的車間及其崗位,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及現場應急處理與醫療應急救援行動方案。
3、建立一支訓練有素、業務過硬、機動性強的急救專業隊伍。并充分作好急救物質的準備。如通訊器材、交通工具、急救器械、藥品及防護裝備,一旦發生中毒,能立即投入使用。
4、對相關領導及生產工人進行有關中毒防治及安全生產的教育培訓。通過各種宣傳方式對職工普及化學中毒急救知識,提高職工自我保護意識。
5、各級領導應當高度重視,做到三落實(人、財、物)。并定期檢查有關方面執行情況。保障器械、人員可以隨時投入。
6、制定嚴格的車間職業病防護設備管理制度,定期維修和保全設備、防止跑、冒、滴、漏現象發生。
7、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和崗位,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說明,寫明產生職業中毒因素的種類、后果、預防和應急救援措施等內容。高毒場所應設置啟動報警裝置和有效通風設備。
二、一旦發生急性化學毒物中毒事故時,應根據情況立即采取以下緊急救援措施:
1、立即停止導致急性化學毒物中毒的作業,封存造成中毒的材料、設備和工具,控制事故現場,防止事態擴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2、對急性化學毒物中毒的患者應當及時送往有條件的醫院,組織救治和醫學觀察。并對患者按病情迅速分類,以確保重危病人的全力搶救。
3、疏通應急撤離通道,撤離現場人員,組織泄險。現場急救人員必須佩帶好有效的防毒面罩和必需的防護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犧牲。
4、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立即向所在地衛生行政部門和安監等有關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