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㈠編制目的
規范全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及時有效地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維護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社會穩定。
㈡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和《同心縣人民政府關于貫徹自治區人民政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決定的實施意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㈢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同心縣行政區域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單位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⒈造成3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中毒(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⒉超出各專業應急救援組織應急處置能力,或者跨鄉(鎮)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⒊需要同心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縣安委會)處置的安全生產事故災難。
㈣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統一領導,分級、分類負責,條塊結合,以塊為主,平戰結合,專兼結合”的原則,充分發揮社會力量的基礎性作用,建立組織和動員社區群眾參與應對事故災難的有效機制,增強公眾的防災減災意識。
二、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㈠組織體系
全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同心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縣直有關部門、各鄉(鎮、管委會)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綜合協調指揮機構、專業協調指揮機構、應急支持保障部門、應急救援隊伍和生產經營單位組成。
同心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同心縣安全生產委員會,綜合協調指揮機構為同心縣安委會辦公室,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辦公室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管理的日常工作,專業協調指揮機構為縣人民政府有關部門管理的專業領域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消防大隊、醫療救護隊伍、生產經營單位的應急救援隊伍、社會力量及其他縣、區的救援力量等。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履行本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職責,負責制訂、管理并實施有關應急預案。
㈡應急救援領導機構及職責
同心縣人民政府成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總指揮:縣人民政府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公安局局長、交通局局長、衛生局局長。
成員: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發改局、人事勞動保障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教育文化體育局、民政局、財政局、農業與科技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與環保局、水利局、林業局、廣播電視局、畜牧局、檢察院、編辦、團縣委、總工會、政府法制辦、供電局、工商局、氣象局、電信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安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等部門和單位的分管負責同志以及各鄉(鎮、管委會)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鄉(鎮)長(主任)。
㈢應急救援管理機構及職責
同心縣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為日常管理機構。
主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副主任:縣公安局主管副局長
縣交通局主管副局長
縣衛生局主管副局長
值班電話:802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