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的安定和正常秩序。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山東省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棗莊市特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山亭區行政區域內發生的一次死亡(遇險)10人以上或不足10人但社會影響重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的安全事故。
2 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 組織機構
設立山亭區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指揮應急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區政府分管區長擔任;副總指揮由事故單位所屬各鄉鎮(街道)鎮長(主任),區質監分局、區安監局、區建設局、區衛生局、區公安分局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質監分局、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區民政局、區環保局有關負責人組成。
2. 2? 職責
制定并實施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安全防范措施;負責對外聯絡、對內協調;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緊急救援預案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組織協調救援人員及交通、通訊、施救裝備等救援資源的調配;承辦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事項和對外信息發布工作。
2.3 隊伍編成及任務
區特種設備應急指揮部根據事故實際情況,成立六個救援專業組:
(1)技術處理組:由區質監分局牽頭,負責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特種設備技術參數進行測試分析,迅速查明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及可能繼續造成的后果,確定合理的技術處理方案、制定搶險救援方案,報指揮部審定,盡可能防止事故的擴大,確定警戒范圍。
(2)警戒保衛組:由區公安分局牽頭,負責現場安全保衛和維持治安、交通秩序。
(3)搶險救災組:由區質監分局牽頭,區安監局、區建設局、區衛生局、區環保局、區公安分局消防大隊和事故單位所屬各鄉鎮(街道)參加。其主要職責是:根據特種設備特大安全事故的性質、類別、影響范圍及可能造成的后果,組織有關人員實施經指揮部審定后的搶險救援方案,現場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傷員救治及轉送行動,并負責對事故造成的危害進行檢測處置。
(4)醫療救護組:由區衛生局牽頭,負責組織緊急醫療救護隊伍,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
(5)后勤保障組:由事故單位所屬各鄉鎮(街道)牽頭,負責提供搶救所需物資、裝備的調集和生活后勤保障工作。
(6)善后工作組:由事故單位所屬鄉鎮(街道),區民政局、區公安分局、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有關保險機構和事故發生單位組成。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安撫、撫恤和理賠等善后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