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迅速、有效地組織和實施救援,防止事故蔓延、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在縣安全生產委員會原應急救援預案的基礎上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縣轄區內可能發生的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上(含3人)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的較大以上(含較大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包括:
1、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不含森林火災事故);
2、交通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3、建設工程施工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4、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險化學品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5、礦山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6、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特種設備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7、其他較大以上安全事故。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上述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縣政府認為性質特別嚴重、對社會和經濟發展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啟動本預案。
三、應急救援原則
堅持統一指揮、區域為主、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現場急救與信息服務、現場急救與平時積極準備相結合的原則。充分整合現有的專業和社會的應急救援資源,完善工作體系,建設責任明確、反應快速、救援有力的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四、應急救援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成立建寧縣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一旦發生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時,以領導小組為基礎,設立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
組長和總指揮由縣長擔任;如有特殊情況縣長不能到位時,由常務副縣長或分管副縣長代任;副組長和副總指揮由常務副縣長擔任,常務副組長和常務副總指揮由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縣政府辦公室、公安局、安監局、衛生局、環保局、交通局、質監局、財政局、建設局、水利局、公路分局、經貿委、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氣象局、民政局、消防大隊、武警中隊、供電公司、石油公司、鄉鎮政府、工業園區管委會,事故單位等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下設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作為常設機構。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在縣安監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主任由縣安監局局長擔任。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電話:0598-3961409,其職責為:
1、領導小組:組織制定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工作;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定期組織預案的演練,根據情況的變化,及時對預案進行調整、修訂和補充;檢查督促做好特大事故的預防措施和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做好穩定社會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和安撫工作。
2、指揮部:負責發布和解除應急救援命令、信號;組織指揮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行動;在轄區內緊急調用搶險物資、設備、人員和占用場地;根據事故情況,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匯報和通報事故有關情況,必要時向市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組織事故現場調查取證,總結應急救援經驗教訓。
3、總指揮:根據事故發生情況,統一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根據預案采取緊急處理措施;需要社會支援時,迅速組織有能力救援的組織和單位進行處置;迅速確定應急救援的實施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