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迅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我鎮行政區域內發生的非煤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晉江市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總體預案》精神,結合我鎮礦山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組織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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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英林鎮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
組長:分管礦山的副鎮長
副組長:黨政辦主任、土地所、派出所、安辦領導
成員單位:黨政辦、礦管站、勞務站、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安辦、工會、文體服務中心、村建辦、衛生院、英林供電所、英林工商分局、礦區村下村干部、事故發生所在村主要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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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林鎮礦山重特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在應急救援領導組的領導下開展工作,督促和協調做好事故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事故發生時迅速趕赴重特大安全事故現場,調集力量開展救援,全力搶救人員和財產,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救治傷員,積極做好死傷者家屬的思想安撫工作;妥善做好善后工作,保證社會穩定;配合國務院、省、泉州、晉江市事故調查組調查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督促整治隱患,落實防范措施;及時報告事故情況,審查對外發布事故消息等。
(三)有關單位職責
1、黨政辦:承接礦山重特大事故報告,請示指揮啟動應急預案;通知領導組成員單位立即趕赴現場;協調各成員單位的搶險救援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及上級黨委、政府報告事故和搶險救援工作的進展情況;落實上級和市委、市政府領導關于事故搶險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2、礦管站:負責礦山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領導組的日常工作;監督檢查各礦村、各采礦單位制定應急救援預案;根據領導組的要求,協調組織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摸擬演習的準備工作;協調配合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3、派出所:負責制定人員疏散和事故現場警戒預案;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的人員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對事故現場進行保護、勘查、取證;負責傷亡人員的鑒定及有關責任人、當事人的監控、調查。
4、衛生院:負責制定受傷人員的治療與救護應急預案;確定受傷人員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培訓相應醫護人員;指導定點醫院儲備相應原醫療器材和急救藥品;負責事故現場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工作;組織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數量及治療情況。
5、安辦:負責建立應急救援專家組,組織專家開展事故發展態勢、事故影響預測等工作;負責對事故應急救援提出應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為現場指揮救援工作提供技術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