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的目的和依據
為保障礦山企業及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防止突發性礦山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并在事故發生后能迅速有效的展開組織救援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按照《保康縣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的要求,制定本預案。
1.2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先,自救為主;統一指揮,分工負責。
1.3應急救援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保康縣行政區域內煤礦和非煤礦山企業(以下統稱礦山企業)發生的造成人員傷亡、需要應急救援的事故。
1.4響應分級
根據預測分析結果、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趨勢,國家將應急響應級別分為I級(特別重大)響應、II級(特大)響應、III級(重大)響應、IV級(一般)響應。本預案為IV級(一般)響應。
1.5危險目標的確定及危險性評估
危險目標的確定。針對保康縣礦山的特點,主要危險來自頂板冒頂、片幫、山體滑坡等,所有礦井和自然災害都有發生重大事故的潛在可能性。
危險性評估。我縣礦山企業危害性較大的事故主要是大面積冒頂、坍塌事故。根據全縣礦山地質特征,歷史上開采遺留的老井、采空區和歷年來發生的礦山事故概率統計分析,馬橋鎮是礦山冒頂、坍塌、采空區重大事故的重點防護區域。縣安監局礦山監管股負責制定礦山危險性評估工作報告制度,定期向縣局報送礦山安全重大隱患評估情況。
2組織體系及相關機構職責
2.1組織機構
成立保康縣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縣安監局局長任組長,分管礦山安全監管工作的副局長任副組長,局辦公室、礦山監管股、綜合監管股、法制培訓股、礦山救護隊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局礦山監管股,承辦縣礦山救援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事項。24小時報警電話為0710-5819937,0710-5813328(傳真),地質災害事故同時向國土資源局報告。
2.2事故現場指揮部
縣礦山救援領導小組接到事故報告后,迅速成立現場搶險指揮部,安監局局長任現場總指揮。負責下達應急救援命令,發布新聞信息;負責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指揮參與應急救援的專業隊伍開展工作,全權負責現場搶險救災事務,確定應急救援方案、警戒區域,并組織實施。必要時向上級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市礦山事故應急咨詢電話號碼為:0710-3456863,縣礦山事故應急咨詢電話號碼為0710-5819937)。
2.3職責分工
2.3.1辦公室
負責應急救援的現場綜合協調指揮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協調公安、國土、醫療救護、環保和鄉鎮政府等部門共同開展事故搶險救援工作;負責傳遞事故搶險信息,統計事故報表,發布事故相關信息。
2.3.2礦山監管股
負責制定搶險救災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現場指導搶險救災工作,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遇到的技術難題,及時處理突發災變;負責制定礦山事故災難應急救援預案,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習;協調事故發生單位配合事故搶險救災及調查處理工作;牽頭進行事故調查,提交調查報告,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督促礦山企業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并評價其有效性;檢查安全設施設備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組織學習和檢查落實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