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加強對突發特別重大事故處置的綜合指揮能力,提高緊急救援的快速反應和協調水平,有效地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小程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預案。
??? 一、特別重大事故的界定
??? 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特別重大人身傷亡或巨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 (一)水利、電力事故造成一次死亡5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 (二)公路和其他發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及其以上的事故;
??? (三)一次造成職工和居民100人及其以上的急性中毒事故;
??? (四)死亡人數不及(一)、(二)、(三)所列數字,但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的事故。
??? 特別重大事故的防范重點是:道路交通、火災、石油化工、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學危險品、特種設備、急性中毒等事故。其他事故按照相關部門的規定及預案,由縣政府有關部門配合實施搶險救災工作。
??? 二、特別重大事故的報告與現場保護
??? (一)通訊聯絡
??? 縣委辦公室值班電話:
??? 縣政府辦公室值班電話:
??? 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電話:
??? (二)事故報告
??? 1、縣內發生特別重大事故后,事故單位及事故發生地區鎮政府應迅速將事故情況報告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和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并由縣政府寫出書面報告,統一上報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市安委辦公室和市歸口管理部門。
???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 (1)發生事故的單位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 (2)事故單位的行業類型、經濟類型、企業規模;
??? (3)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 (4)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 (5)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 (6)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 (7)事故的報告單位、簽發人和報告時間。
??? (三)縣委、縣政府辦公室值班室和縣安委會辦公室接到特別重大事故報告后,應當立即報告縣委、縣政府領導。同時應迅速通知安監、公安、衛生、環保等有關部門派人趕赴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證據收集、組織協調事故搶險救災和調查處理等事宜。
??? (四)特別重大事故發生后,當地人民政府或事故單位在迅速組織搶險救災工作的同時,要對事故現場實行嚴格的保護,防止與特別重大事故有關的殘骸、物品、文件等被隨意挪動或丟失。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的,應當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現場簡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
???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救援程序和分工
??? (一)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在縣政府統一組織領導下,有關部門牽頭負責的原則。
??? (二)工作步驟分為:
??? 1、成立指揮機構;
??? 2、明確各部門職責分工;
??? 3、搶救傷員,保護現場;
??? 4、做好情況通報工作;
??? 5、開展事故調查工作。
??? (三)特別重大事故應急搶險救災總指揮部指揮由縣長擔任,特殊情況如縣長不在時總指揮由常務副縣長擔任。副總指揮由分管副縣長擔任,成員由經貿、安監、公安、交通、國土資源、衛生等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總指揮部下設辦公室,由各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
??? (四)特別重大事故總指揮部下設現場指揮部,由1個辦公室和6個分指揮部組成,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相關部門負責人任副指揮長,有關部門為組織牽頭單位。
??? 1、總指揮部辦公室:由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安委會辦公室、安監局負責人組成。
??? 2、警戒保衛指揮部:由分管公安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由縣公安局負責組織牽頭。
??? 3、醫療救護指揮部:由分管衛生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由縣衛生局負責組織牽頭。
??? 4、物資供應指揮部:由分管經貿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由縣經貿委負責組織牽頭。
??? 5、后勤保障指揮部:由分管相關工作的副縣長任指揮長,根據實際情況由總指揮或現場指揮部指定事故單位或鎮政府負責組織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