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快速、及時、妥善地處理本區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做好應急處置和搶救的組織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社會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制定本應急救援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一旦發生礦山事故,達到充分準備、反應快速、指揮統一、措施有力,確保人民生命安全,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把事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點,維護社會穩定。
二、事故類別及類型
?。ㄒ唬┦鹿暑悇e:較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3--9人);重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3—9人或重傷10人以上);特大傷亡事故(一次死亡10人以上)。
?。ǘ┦鹿实念愋停哼吰绿鹿?、爆破事故等。
三、適用范圍
預案適用于本區礦山發生的重大傷亡事故和特大傷亡事故。
四、報告程序
發生重大、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時,按照下列程序報告:
?。ㄒ唬┥a經營單位應立即報告當地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區安監局,或打報警電話,報告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人員傷亡和和簡要情況,并隨時報告事故的后繼情況;
(二)接警單位立即報告區政府辦公室;
?。ㄈ﹨^政府辦公室立即按程序報告主管副區長。
五、啟動程序
(一)發生礦山事故,單位主要負責人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應急救援預案,立即組織救援,并立即報告當地鎮、街和區安監、公安等部門,各部門應立即趕赴現場。
?。ǘ╂側嗣裾?、街道辦事處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按照本鎮(街)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方案,做好指揮、領導和預案啟動工作。組織實施救援,立即采取必要措施,減少事故損失,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確定礦山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立即向區政府辦公室報告,請求區礦山應急救援指揮部給予支援,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后立即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并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直接決定啟動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統一指揮預案的實施。
?。ㄋ模﹨^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后,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總指揮直接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根據指揮部的統一部署,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負責具體實施。
?。ㄎ澹┰趹本仍绦驅嵤┩戤?、各項應急救援行動結束后,由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宣布預案終止。
六、職責分工
(一)區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區成立礦山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部組成:
總指揮: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副區長(特殊情況下由區委或區政府主要領導擔任)。
副總指揮:區政府辦公室主管安全副主任,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負責同志。
成員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安監局、區公安分局、區衛生局、區氣象局、區經發局、區國土分局、區民政局、區交通局、區監察局、區委宣傳部、區總工會及有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企業主管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