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編制目的
預防和最大限度地減少鐵路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對公共安全的影響,及時有效處置鐵路行車事故,盡快恢復鐵路運輸正常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鐵路運輸安全保護條例》、《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序暫行規定》、《鐵路技術管理規程》、《鐵路行車事故處理規則》、《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省境內國家鐵路、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地方鐵路發生的行車事故。
1.4工作原則
(1)堅持以人為本。以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為出發點和落腳點,最大限度地減少行車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盡快恢復運輸。分秒必爭,快速搶通線路,盡快恢復通車和運輸秩序。
(3)實行分工負責。在省政府和鐵道部的領導下,以武漢鐵路局為主體,省政府有關部門、事發地政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權限和本預案的規定,共同做好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4)堅持預防為主。積極采取先進的預測、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行車事故防范水平;不斷完善鐵路應急救援體系建設,提高救援裝備技術水平和應急救援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省級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指揮體系由省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武漢鐵路局應急救援指揮部,事故現場指揮小組,應急支持保障機構,應急救援隊伍等組成。
?。?)省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應急領導小組)。
(2)省應急領導小組在武漢鐵路局設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武鐵應急指揮部)。武鐵應急指揮部設行車事故應急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武鐵應急辦),設在武漢鐵路局辦公室。
(3)市、州政府的鐵路行車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市(州)政府確定。
?。?)事故現場指揮小組由武漢鐵路局組織成立。
(5)應急支持保障機構包括通信與信息保障、醫療衛生保障、交通運輸保障、生活保障、物資保障、資金保障、社會動員保障、應急避難場所保障、技術與專家保障、救援裝備與器材保障等組成。
2.2應急體系框架
2.2.1應急預案體系
省處置鐵路行車應急預案體系由本應急預案;鐵路其他相關事故(事件)部門應急預案;市(州)、縣(市)政府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武漢鐵路局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及武漢鐵路局基層站段相關行車事故應急預案組成。
2.2.2應急救援組織體系
?。?)發生鐵路Ⅰ級響應的行車事故時,執行國家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預案。
(2)發生鐵路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省應急領導小組負責組織、協調應急救援工作,武漢鐵路局負責現場應急救援指揮。
?。?)地方鐵路發生Ⅱ級應急響應的行車事故時,由地方鐵路報請武漢鐵路局給予應急救援支持,省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協調。
?。?)省應急領導小組根據武漢鐵路局以及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意見,做出應急支援決定。省政府有關部門和市(州)、縣(市)政府依據分工,分頭組織實施應急支援行動。
?。?)武漢鐵路局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武漢鐵路局處置鐵路行車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簡稱武鐵應急指揮部)、各應急救援指揮組、應急救援隊伍及力量組成。
2.3省應急領導機構及成員單位職責
2.3.1省應急領導小組職責。
2.3.2省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2.3.3根據事故具體情況,事發地市(州)、縣(市)政府成立現場救援協調指揮部,具體負責事故現場群眾疏散安置、社會救援力量支援和后勤保障工作。
2.3.4地方鐵路管理部門(單位)負責組織處理地方鐵路和非國家鐵路控股的合資鐵路發生的行車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3預防預警
根據鐵路行車事故特點和規律,適應提高科技保障安全能力的需要,鐵路部門應進一步加大投入,研制開發和引進先進的安全技術裝備,進一步整合和完善鐵路現有各項安全檢測、監控技術裝備;依托現代網絡技術和移動通信技術,構建完整的鐵路行車安全監控信息網絡,實現各類安全監測信息的自動收集與集成;逐步建立防止各類鐵路行車事故的安全監控系統、事故救援指揮系統和鐵路行車安全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在此基礎上,逐步建成集監測、控制、管理和救援于一體的高度信息化鐵路行車安全預防預警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