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為及時控制危害源,指導受害人員及群眾防護和組織撤離現場,搶救受害人員,減少和消除嚴重危害后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勞動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2、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原則:自救為主,外援為輔,統一指揮,當機立斷,迅速處理。
3、預案啟動條件:本單位內發生高毒物品職業中毒事故。
4、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指揮部組織機構
總指揮:公司經理
副總指揮:公司副經理(主管職業衛生)
成員:公司內各部門經理和職業衛生管理人員
5、應急指揮部各成員職責
(1)總指揮職責:
? ①全面負責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 ②配合政府有關部門的調查。
(2)副總指揮職責:
? ①在總指揮的直接領導下開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
? ②負責自己主管范圍內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實。
? ③負責組織調集專業技術人員參加現場搶險工作。
(3)指揮部成員職責:
? ①了解、收集事故情況,并及時向上級部門和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
? ②負責具體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安排、檢查和落實。
? ③保持與政府主管部門聯系,及時向總指揮報告情況。
? ④負責審查事故新聞宣傳報道,組織新聞發布會。
? ⑤負責處理指揮部的日常事務,辦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交辦的其它事項。
6、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預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發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場所設置報警裝置,配置現場急救用品、沖洗設備、應急撤離通道和必要的泄險區。
(2)定期對危害因素進行日常監測,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3)在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場所設置警示標識和中文警示說明。
(4)高毒物品生產、儲運、裝卸等工作場所應配備應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備物品。
? ①足夠數量的防毒面具、防護服、眼鏡、手套、膠靴等,存放在應急柜內,并有醒目的標志,便于隨時取用;
? ②各種型號的防爆工具。
(5)有條件的單位可設置急救室。急救室應有一定的床位,配備救護車、擔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氣管切開包、導尿包、靜脈切開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種型號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劑以及心電圖機或監護儀等,還應配備供現場搶救用的急救箱。
(6)作業人員要嚴格執行作業規程,按規定選擇、穿戴合適的防護用品。
(7)各單位生產與生活性供熱、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統必須分開,不得連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