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本程序是為了確定本公司的壓力容器設備爆炸緊急情況,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并預防或減少可能伴隨產生的環境影響。
2.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在本公司區域內有可能發生壓力容器設備爆炸的緊急情況。
3.職責
1、總務部負責定期公司內對消防器材進行安全檢查,發生爆炸或爆炸時組織救護工作,以及與消防、醫療等單位的緊急聯系,組織搶救工作。
2、設備課對壓力容器設備進行日常巡檢,發現隱患,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3、品質部負責對壓力容器設備及相應的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隱患,及時開出整改通知書,限期相關部門整改完成,并通報安全委員會。
4.工作程序
4.1應急準備(預防措施)
a)總務部(安全委員會協助)負責對壓力容器設備的維保人員定期進行培訓教育,增強其自防自救能力。
b)總務部對消防器材及設施定期檢查其數量及完好性,并進行合理的維護和保養,保持疏散通道的暢通。
c)設備課負責對壓力容器設備進行日常巡檢和記錄,發現隱患,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d)設備課負責每半年定期組織一次對主要電器設施、電路干線的安全檢查并作好相應記錄,以減少隱患。
4.2應急響應
a)爆炸發生時,發現人員應根據發生的情況,迅速做出判斷,是否先將此信息傳遞給公司的安全委員會負責人,或者直接向消防隊和救護中心報警。
內部報警電話:
外部報警電話:消防報警119;救護中心120
b)爆炸發生時,設備管理負責人在其認為安全的情況下必需及時切斷電源和管道閥門;所有人員應聽從臨時召集人的安排,有組織的通過安全出口或用其他方法迅速撤離爆炸現場(參見逃生圖)。
c)安全委員會臨時負責人負責安排搶救工作和人員安置工作。
4.3糾正與完善
a)事故發生后,安全委員會和總務部(其他部門協助)應組織進行原因分析,找出事故原因,采取糾正措施,并將事故分析與處理報告通報上級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b)由總務部組織對本程序進行評審與修訂,使其不斷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