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介紹礦井供電系統概況以及正常供電運行方式。
2、所有井上、下變電(站)所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突發停電時,立即將停電影響范圍、地點及時報告礦調度室與機電科科長及科值班負責人員。調度室要及時通知機電礦長。機電科長及科值班負責人必須立即通知搶險人員做好搶險準備,并趕赴礦配電房現場指揮。重大問題必須像礦調度室匯報。
3、井上下變電(站)所值班人員,交接班時必須試打電話,務必將電話掛好,保證通訊暢通,井上變電站(所)還必須試驗電臺。
4、 井下高壓跳閘后,應立即報告機電科值班負責人及科長,機電科值班負責人接到報告后,要立即組織人員檢查處理,盡快恢復送電。
5、 當正在運行的供電回路受到雷電、大風、大雨等襲擊或其他原因造成礦井大面積停電事故時,機電科立即組成搶險隊,有一名科領導帶隊趕到事故現場,查找事故原因,盡快恢復供電。同時礦配電房值班人員應及時與供電處電調聯系,倒換備用回路,并報告礦調度室。
6、 礦必須制定井上下大面積停電應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項,并按操作方案對配電工進行培訓、考試,組織模擬演習。礦配電工必須熟練掌握礦井大面積停電應急操作程序、方案和注意事項,考試不及格經補考還不及格者,必須調離確配電工崗位,確保事故發生后從容應對。
7、當發生礦井全部供電回路中斷供電事故時,礦配電房值班人員立即報告礦調度室和機電科值班負責人,機電科領導必須迅速趕赴現場,并迅速拉開配電房6KV(10KV)電壓等級的所有開關,與供電處電調聯系并按各礦實際情況請求采取措施進行臨時送電,迅速恢復風井通風、主排水泵房排水、副井提升。送電時要注意觀察繼電保護情況,避免誤送事故線路導致再次跳閘。停泵期間泵房工作人員要時刻觀測水位,隨時向礦調度室匯報。配電房還要及時請求供電處電調以最快速度恢復35KV或其它備用線路供電。
8、地面供電恢復后,井下變電所值班人員,接到復電命令后,按以下原則執行:
先送高壓,再送低壓(機電科負責送到低總),送高壓前,應拉掉各采掘頭的低壓饋電開關。先送涌水量大的地區和高瓦斯地區,最后送一般地區。采掘頭送電前,必須經瓦檢員檢查瓦斯,經瓦檢員同意后,才準對采掘頭送電。
9、恢復送電的情況,必須及時向礦調度室和區(科)值班負責人匯報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