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1.1 目的
為預防和減少尾礦庫事故,規范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序,建立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反應快捷的應急工作機制,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護環境,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依據《安全生產法》、《礦山安全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尾礦庫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尾礦庫安全技術規程》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下列尾礦庫事故災難的應對工作:
(1)啟動Ⅰ級響應的事故(響應分級標準見7.1);
(2)跨省級行政區、跨多個領域(行業和部門)的事故;
(3)國務院領導同志有重要批示,社會影響較大的事故;
(4)需要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安全監管總局)組織處置的重大事故。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預防和減少尾礦庫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眾的基礎作用,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力量并發揮其作用。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安全監管總局負責指導、協調特別重大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尾礦庫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相關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尾礦庫事故災難現場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揮以地方人民政府為主,發生事故的單位是事故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信息報告,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國務院有關部門指導、協助做好救援工作,協調調動社會資源參與救援。
(4)依靠科學,依法規范。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行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技進步,采用先進技術,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提高應急處置技術和水平。依據有關規章規范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增強應急處置方案的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做好應對事故的思想準備、預案準備、物資和工作準備。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建立聯動機制。將日常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做到常備不懈。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 協調指揮機構與職責
安全監管總局成立尾礦庫事故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在國務院及國務院安委會統一領導下,負責統一指導、協調特別重大尾礦庫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工作。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應急指揮中心)具體承辦有關工作。領導小組的組成及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局長
副組長:安全監管總局分管調度、應急管理和非煤礦山安全監管的副局長
成員單位:辦公廳、政策法規司、安全生產協調司、調度統計司、監督管理一司、應急指揮中心、機關服務中心、通信信息中心。
(1)辦公廳:負責應急值守,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事故信息,傳達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關于事故救援工作的批示和意見;向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報送《值班信息》,同時抄送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以下簡稱環保總局);接收黨中央、國務院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指示,迅速呈報安全監管總局領導閱批,并負責督辦落實;需派工作組前往現場協助救援和開展事故調查時,及時向國務院有關部門、事發地省級人民政府等通報情況,并協調有關事宜。
(2)政策法規司:負責事故信息發布工作,與中宣部、國務院新聞辦及新華社、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臺、中央電視臺等主要新聞媒體聯系,協助地方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新聞發布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
(3)安全生產協調司: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組織協調安全監察專員趕赴事故現場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調度統計司:負責應急值守,接收、處置各地、各部門報送的事故信息,按照《生產安全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未遂傷亡事故信息處置辦法》,及時調度事故基本情況,傳送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監督管理一司和應急指揮中心,并跟蹤調度事故發展和救援情況。
(5)監督管理一司:提供尾礦庫事故單位相關信息,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6)應急指揮中心:根據安全監管總局領導指示和有關規定下達有關指令,協調指導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提出應急救援建議方案,協調有關救援力量參加救援工作;協調組織專家咨詢,為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領導報告。
(7)機關服務中心:負責安全監管總局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后勤保障工作。
(8)通信信息中心:負責保障安全監管總局外網、內網暢通運行,及時通過網站發布事故信息及救援進展情況。
2.2 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 特別重大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成立,總指揮由省級人民政府負責人擔任。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按照事故應急預案,迅速組織應急救援隊伍和專家,調動裝備資源,統一指揮事故現場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報告事故及救援情況;需要本行政區域以外力量增援的或波及到本行政區域外的事故,報請安全監管總局協調,并說明需要的救援力量、救援裝備、波及范圍等情況。現場救援指揮由熟悉事故現場情況的有關領導干部具體負責。
2.3 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及職責
安全監管總局設立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為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名單及聯系方式見附件2。
尾礦庫應急救援專家組的職責是:
(1)參與尾礦庫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
(2)研究分析事故信息、災害情況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提出意見和建議;
(3)提出事故防范措施的建議;
(4)為恢復生產和事故調查提供技術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