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則
1.1 目的
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高全縣對建筑工程突發事故的快速反應能力,確保科學、及時、有效地應對建筑工程事故,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制訂《友誼縣建筑工程事故應急預案》(以下簡稱預案)。
1.2 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的原則,在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分級管理,落實一把手負責制。一旦發生建筑工程事故,由縣政府依照事故發生的等級,確定是否需啟動本《預案》,做到調動靈活,運轉高效,救援有力。
1.3 編制依據
本《預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制定。
1.4 適用范圍
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新建、擴建、改建、拆除施工生產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包括火災事故、建筑施工事故、房屋拆除事故、起重設備事故等。
1.5 友誼縣建筑行業突發事故現狀
建筑行業屬高危作業行業,具有作業場所分散,受自然條件影響,作業人員密集,各種機械設備集中,高空作業較多,易突發坍塌、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中毒、火災、機械傷害、吊車倒塌等重大人身傷亡和重大財產損失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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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組織機構與職責
2.1應急指揮中心
總 指 揮:縣政府主管城建工作副縣長
副總指揮:縣建設局局長
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局長
成 員:縣公安局局長
縣消防大隊隊長
縣委宣傳部主管宣傳副部長
縣衛生局局長
縣交通局局長
縣勞動保障局局長
縣民政局局長
縣建設局主管副局長
?縣建筑工程安全監察站站長
?縣建設局城建股股長
?縣房屋拆遷管理辦公室主任
?縣建設局辦公室主任
2.2 應急指揮中心職責
應急指揮中心為友誼縣建筑工程事故應急預案非常設領導機構,負責友誼縣規劃區域內建筑工程事故應急救援的指揮、布置、實施和監督;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市政府的指示精神,及時向上級匯報事故情況;指揮、協調應急救援工作及善后處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參與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安全保衛組、新聞報導組、事故救援組、醫療救護組、后勤保障組、專家技術組、善后處理組、事故處理組等九個專業處置組。
2.3 各專業組職責
2.3.1 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設在縣建設局辦公室,為友誼縣突發建筑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常設機構。
主要職責是:負責《預案》日常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建筑工程事故的報告,通知指揮中心成員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在實施應急救援任務時,與其它處置組協調工作,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調動搶險隊伍、機械設備及救援物資及時到位,實施搶險救援工作。
2.3.2 安全保衛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警力對事故現場及周邊地區和道路進行警戒、控制,組織人員有序疏散。(責任單位:縣公安局)
2.3.3 新聞報導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收集相關信息,統一組織新聞媒體及時客觀地報道事故應急處置和搶險救援工作。(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
2.3.4 事故救援組
主要職責是:根據專家技術組的技術建議和事故現場情況制定救援方案,按照方案迅速組織搶險力量進行搶險救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消防大隊)
2.3.5 醫療救護組
主要職責是:組織有關醫療單位迅速展開對受傷人員的現場急救、醫院治療和死亡人員遺體的臨時安置。(責任單位:縣衛生局)
2.3.6 后勤保障組
主要職責是:縣建設局負責落實搶險隊伍、搶險工程車輛、搶險器材,確保搶險隊伍、器材到位,搶險工作有效運轉;縣交通局具體負責搶險隊伍和疏散人員的運輸工作;縣自來水公司、各物業公司負責提供事故現場周邊的地下管線情況,必要時切斷供水、供熱管道;縣公安局負責搶險車輛的交通疏導,確保搶險隊伍、車輛、器材及時趕赴事故現場。(責任單位:縣建設局、交通局、公安局)
2.3.7事故調查組
主要職責是:負責對事故現場的勘察、取證,查清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同時積極配合上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8 專家技術組
主要職責是:具體負責及時組織有關單位及專家,根據施工現場情況對事故救援和防范次生災害提出技術建議,為搶險救援和事故調查工作提供技術支持。(責任單位: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建設局)
2.3.9 善后處理組
主要職責是: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具體負責確定事故傷亡人員的賠付標準,確保傷亡人員得到及時賠付;縣建設局具體負責督促事故的發生單位及時通知傷亡人員家屬,并督促事故責任單位和保險公司及時支付事故賠償款;縣民政局具體負責傷亡人員家屬的安置和死亡人員的火化事宜。(責任單位:縣建設局、勞動局、民政局)
2.4 應急搶險隊伍編成及任務
2.4.1 快速反應力量
事故發生單位(施工現場),按照本單位(施工現場)《預案》迅速組織搶救,同時向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報告。
2.4.2 基本救援力量
事故應急處理各個成員單位,以縣建設局、公安局、交通局、衛生局為主,其他成員單位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