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對城市橋梁各類突發事故和險情的應急救援處理能力,確保發生城市橋梁事故時能夠迅速有序地采取有效措施,開展現場處置救援工作,避免或減小事故對人民群眾生命和國家財產造成的損失,結合本市區橋梁分布的現狀,特制定如下城市橋梁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用科學發展觀統領建設系統防災減災工作全局,堅持以人為本,創新體制,健全機制,貫徹“預防為主,防、抗、避、救相結合”的方針,通過災前預防、災時應急和災后恢復重建,最大限度地減輕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促進建設事業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建立和健全適合我市實際的防災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全面提高城市橋梁抗御自然災害的能力,避免和減少因市政基礎設施破壞造成的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及市政基礎設施運行中斷對社會經濟發展、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城市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
三、事故分類
1、特別重大事故:指事故后果特別重大,且發生后可能持續一段時間,事故控制及事故對群眾生產生活和對社會產生的影響特別重大,依靠單方面的力量不能控制或解決,需要上級或相關方救援的事故。如洪澇、地震、臺風等嚴重自然災害引起的橋梁沖毀、斷裂等。
2、重大事故:指人類在進行有目的活動過程中,發生了違背人意愿的且表現出不利于實現目的的現象,如車輛沖撞,墜橋等事故。
四、應急預案的基本原則
1、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堅持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反應及時,措施果斷,加強合作的工作原則。
2、局屬相關單位應充分利用本單位和其它社會救援力量,建立責任明確、反應迅速、指揮有力、措施有效的事故應急救援體系。
五、應急處理措施
1、組織機構:
成立城市橋梁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局主要領導任組長,其他副職領導任副組長。領導小組下設應急處理辦公室,局城建科負責人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局城建科,聯系電話:0792-4226433。局屬各單位成立相應的領導機構,一旦發生城市橋梁事故,負責應急救援的日常工作。
2、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城市橋梁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領導,審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2)負責應急處理重大問題的決策,包括人員調度、資源配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
(3)負責指派有關人員到現場協調指揮,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應急處理辦公室職責:
(1)負責事故信息的快報及事后各種資料的歸檔工作。
(2)負責應急處理救援的日常工作。
(3)負責事故處理期間的接待、協調和后勤保障。
4、堅持巡查報告制度:領導小組安排人員對城市橋梁系統進行觀察,特別是暴雨天及車輛過往較多的橋梁,要加強巡查觀察次數,一旦出現橋梁斷裂、沖毀等情況,要及時向領導小組報告,并立即進行現場救援處理工作。
5、建立應急小分隊:由城管大隊、園林處、市容局、局機關各抽調人員組成4支應急小分隊,每隊不得少于20人,一旦有險情,隨調隨到,做到“招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六、預案啟動
領導小組接到突發橋梁事故后,應立即對突發事故進行評估,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應急處理預案。
1、重大突發橋梁事故應急處理:
(1)局分管領導進入現場指揮;
(2)領導小組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
(3)按規范設置危險警示標志;
(4)派出一支應急小分隊進入現場救援施工作業。
2、重大突發橋梁事故應急處理:
(1)局主要領導進入現場指揮;
(2)局機關各科(站、辦、所)進入應急狀態;
(3)保證事故現場處理所需要的機械車輛、材料等的供應;
(4)在一般突發橋梁事故應急處理的基礎上,派出全部應急小分隊進入事故現場救援作業、施工;
(5)根據現場情況制定施工方案報上級批準后組織施工;
(6)及時向上級組織報告險情,并請求人員、技術和資金上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