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中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依據建設部有關施工安全突發事件工作預案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預案》。
一、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建設工程發生的規模大、影響廣、社會危害性強的建筑施工安全等突發事件。主要包括:
1、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的建筑施工(如支模架、腳手架、施工機械、深基坑坍塌等)責任事故(含急性中毒事故);
2、企業發生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或死亡重傷人數超過20人(含20人),或經濟損失300萬元(含300萬元)以上特大惡性火災事故;
3、企業發生一次死亡3人(含3人)以上或直接財產損失50萬元以上因安全技術、安全設施不到位或工程質量造成的在建建筑物(構筑物)的倒塌等傷亡事故(含施工機械傷害、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事故)。
突發事故發生前的日常防范工作,依據職責分工,各司其職。發生上述事故之一時,啟動本《預案》。
二、公司應急指揮及救援組織機構圖(略)
三、成立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突發事件協調領導小組
組? 長:
副組長:
組? 員:?
注:發生突發事件的成員單位,其總經理追加為副組長,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追加為組員;
發生突發事件的項目部,其項目經理追加為組員。
四、公司協調領導小組職責
協調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承擔建筑施工安全突發事件日常工作、指導和監督成員單位(分公司)對施工項目加強安全防范、監控和安全管理工作;在有突發事件發生后,及時將突發事件的有關信息報等報告集團協調領導小組組長,根據情況判定突發事件的規模,決定或請示是否起動集團公司施工安全等突發事件工作預案。辦公室設在生產工程部,電話:
五、成員單位領導小組職責
1、發現問題及時向公司匯報;
2、由突發事件所在單位負責調動本單位人員、設備、物資、技術力量及相鄰可依托的救援力量;
3、檢查項目部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建立及工作情況;
4、成立領導小組聯絡辦公室,設立值班電話。
六、項目部級突發事件工作小組
由項目經理、責任承包人、技術負責人、質安負責人、設備材料負責人等組成。
七、建立項目部、成員單位集團公司各級之間聯系人及聯系電話,保證信息渠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