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停電的影響
1.1 機泵停止運行,并可能導致中斷裝置的原料供給。
1.2 儀表停止工作。主要有液位計、流量計、各類報警器(或儀)、火炬電打火及監控儀表、計算機系統、批量控制器、自動聯鎖等。
1.3 電磁閥、電控閥、調節閥(火炬頭蒸汽線)停止工作。
1.4 有關生產作業停止,火(汽)槽裝車、油品調合及輸轉等。
1.5 各類照明及油臺區信號燈。
1.6 電伴熱及電加熱器停止運行。
1.7 火炬凝縮油、含硫污水送不出去。
1.8 生產裝置的正常生產。
2 應急處理
2.1 崗位發現停電后,應及時向車間領導和分公司調度匯報。
2.2 按工藝操作規程要求停止機泵的運行。
2.3 及時記錄儀表有關數據(如液位計讀數、流量計讀數、槽車裝車量等),關閉停電儀表電源。失去儀表監控和聯鎖后,要精心操作,加強對生產過程的監控,防止事故的發生。
2.4 火炬崗位及時檢查長明燈的燃燒情況。
2.5 電控閥改為手動,調節閥改走付線,并加強檢查,防止該類閥門的誤動作。
2.6 停止相關生產作業,有關設施(如裝車鶴管、上槽車梯子等)及時復位,并做好后續管理工作。
2.7 關閉照明及裝車區信號燈電源,打開各類應急燈,裝車區可用應急燈作為信號燈,并通知調度禁止機車進出作業。
2.7 堅守崗位,做好裝置非正常生產時退油、排瓦斯、質量不合格改罐等準備工作。
2.8 恢復供電后,應檢查停電前后的變動情況,確認無誤后,按操作規程恢復正常用電。
2.9 停電后,相關人員應及時趕到崗位,按各自職責處理有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