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提高師生安全意識,及時有效地預防、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發生后的損失。
二、適用范圍:在校內外發生的突發性安全事故。
三、組織: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處置學校重大突發性事件領導小組和穩定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定期開展學校校舍安全排查和檢查工作,加強食品衛生管理,杜絕群體性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一)火災事故預案
1、處置火災事故的組織:以校長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為副組長,組員為綜治辦成員、保安人員,各專科室教師,學校值班人員。
2、報警程序:
(1)發現險情人員在第一時間向學校校長,按學校安排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補救。
(2)學校綜治辦,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火警電話119),同時組織人員疏散。
(3)迅速判斷火勢及火災種類,組織教職工在可能的情況下進行滅火工作。并再次與119聯系。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行政干部迅速趕到現場,以本校安全消防組織成員為主,全體教師均有義務參加撲救。同時學生處負責組織人員有秩序地疏散,要求教師走在學生后,干部走在最后。校醫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若有人員傷亡,及時處置,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注意說明學校具體地點,傷亡情況。
(2)消防車到來之后,校內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鍬、沙子、水浸濕的棉被等。
(4)全體干部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后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和校區內的固定消防栓,以便于消防車輛駛入。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制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事故首要的一條是保護人員安全,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2)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3)火災后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4)人員在逃生時應掌握正確方法。
(5)保護現場,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起因。
(6)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入滅火現場實施滅火。
(7)及時把傷員送醫院急救,同時通知其家屬。冷靜處理善后工作。
(二)群體性事件(師生上訪)或個體重大突發事件處理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以校長擔任組長,教務主任副組長,組員為教務科成員。
2、報警程序
(1)現場教職工應在第一時間內告知校園值班負責人。
(2)校園值班負責人上報學校校長。
(3)經領導同意后報告上一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并向公安機關匯報。
3、處置措施:
(1)接報后,學校校長、副校長、所有干部、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控制局面,作好相關人員的工作,組織人員有秩序地疏散。(2)校園值班人員,校辦公室主任立即按照程序打電話向校級領導報告。
(3)如有人員受傷,立即打電話120或送往就近醫院進行救治。
(4)如是意外事故,應盡快組織人員搶救,將受傷者送往醫院搶救。
4、注意事項
(1)各級干部遇事一定要冷靜,果斷采取措施。
(2)處理群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學生、控制事態、冷靜處理善后工作。
(三)被盜案件處置預案
1、處置案件的組織:以校長擔任組長,校綜治辦主任副組長,組員為案件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學校分管領導參加。
2、報警程序:
(1)發現案件時及時向校園值班負責人報告。
(2)學校值班負責人上報校長。
(3)經校領導同意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3、處置設施:
(1)接報后,學校干部和保衛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有關領導報告。
(2)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后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4、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提供條件。
(3)各級干部、教師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學習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處置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以校長擔任組長,總務主任為副組長,組員為事件當事人、校醫、值班人員。
2、報告程序:
(1)所在部門干部、教師、學生要同時報告學校領導。
(2)經領導同意后報告教育局并向防疫站匯報。
3、處置措施
(1)發現情況后立即向有關部門和學校主要領導匯報。
(2)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無交通工具時撥打急救中心電話“120”請求救助。
(3)學生處要穩定學生情緒,立即組織學生骨干組成陪護人員隊伍,安排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負責陪護,無關人員未經批準不準到醫療單位探視,以免影響治療秩序。
(5)根據領導要求,分別向上級主管部門和市防疫部門報告。
(五)學生患急性疾病處理預案
1、處置事件的組織:以校長擔任組長,綜治辦主任副組長,組員為學生會、醫務室、班主任、任課教師。
2、處置程序及注意事項:
(1)班主任和任課教師隨時注意對學生密切觀察,發現學生有異常狀況時應主動上前仔細詢問,查明原因,并建議學生到醫務室接受治療。
(2)若患病學生出現嚴重病癥(如昏厥、腹瀉不止、大出血、內出血、骨折等),教師應立即與學校領導聯系,同時立即將患病學生送往醫院。若病癥嚴重不宜由學校護送的,應立即撥打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