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總則
1.1 編寫目的
預防和減少坍塌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1.2 編寫依據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建設部《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化工建設安全生產應急預案編制導則》。
1.3 適用范圍
適用于施工過程中坍塌造成重大危害的預防和應急管理工作。
1.4 目標
及時開展自救、互救和救援,有效控制事態發展,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事故對人員的傷害及對相關方的負面影響,避免措施不當而引發次生事故,避免和減少二次傷害,減少財產損失。
2 危害分析
開挖基坑基槽邊坡過陡,且不加臨時支撐;模板或支撐構件強度、剛度不夠;提前拆模;新澆砼層蓋上或罐頂上堆物嚴重超載;塔吊、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鋼結構等安裝和拆除不遵守相關規定;以及拆除工程中違規作業等都可能造成坍塌。坍塌造成的危害很大。
3 應急準備
3.1 組織機構
公司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公司坍塌傷害的應急管理工作。工程各項目部應急管理機構要明確將坍塌傷害的應急管理作為重要的管理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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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職責
公司、各工程項目部成立應急管理委員會或應急領導小組,并根據業務分工組織通訊信息組、應急搶險隊、安全防護組、應急善后組、醫療救助組、物資設備組等,并一一規定職責。
3.3 應急常用設施、物資
3.3.1 應急報警通訊系統(對講機、應急燈、警報器和廣播播音器材)等。
3.3.2 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防雨帳篷等。
3.3.3擔架、急救箱、繃帶、急救包、止血帶、氧氣袋、夾板、無菌敷料及其他急救藥品。
3.3.4 救護車、運輸車輛、吊車、挖掘機等。
3.3.5 電工常用工具、小型金屬切割機、氣割工具、千斤頂、撬棍、架管、跳板、扣件等。
3.3.6 應急安全通道
3.4 應急物資的管理
公司及各項目部的應急物資、器材、設施為應急救援專用。非特殊情況不得動用或挪用。定期檢查,淘汰廢舊物資,并及時補充。
3.5預防措施
3.5.1各類施工必須要制定合理的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要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超高、超大、超長、超重的砼結構、鋼結構的施工方案,要進行專家論證。
3.5.2深基坑、基槽開挖,超過1.5米的要放坡,超過2米的要設防護欄,施工人員上下要有專用爬梯或通道。要與建筑物、構筑物保持一定的距離和坡度,以免施工時影響建筑物、構筑物的穩定,如不能滿足要求,必須制定專門的安全技術方案,經權力部門批準后方可施工,而且在施工時要進行沉降和位移觀察。
3.5.3雨季施工或開挖處于地下水位以下時,要采取適當的降水措施?;铀闹茉O置集水坑和行水坑,并隨時將積水排放掉。
3.5.4現澆砼梁板要經過設計計算,按計算的要求安排模板和支撐構件;砼強度未達到規定要求,嚴禁提前拆模;新澆砼層蓋上不準超載、堆放重物。
3.5.5浮頂罐、拱頂罐等容器,在施工過程中,不準在單塊頂板上堆放多塊頂板或其他重物,以免罐體傾斜,引起罐坍塌。
3.5.6塔吊、龍門架、井字架、室外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設備的安裝拆除,必須制定施工方案。施工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按施工程序安裝或拆卸,嚴禁違章作業。
3.5.7腳手架工程嚴格按規范施工,不得違規作業。腳手管、扣件材質規格必須符合標準。作業層上不得違規堆放重物,連墻件必須按規定設置。
3.5.8鋼結構工程在施工中,整片吊裝、拼裝時,每個工日最好形成口字型,如萬不得已,也必須用風繩四個方向固定。
3.5.9拆除工程必須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和程序,拆除前應該將電線、瓦斯管線、水管、供熱管等干線與建筑物、構筑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3.5.10拆除工程必須堅持先上后下,先附著件后主體,承重支柱和梁,必須最后拆除。其欄桿、樓梯、樓板,不能先行拆掉,要和拆除工程整體動作相一致,且不得多層同時作業。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分級
4.1.1 Ⅰ級響應(特別重大、集團公司級)
一次死亡3~9人;或一次重傷19人以上;或造成500萬元以上的經濟損失。Ⅰ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災難按照國家、事故發生地的省、集團公司應急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的處置方案執行。
4.1.2 Ⅱ級響應(重大、企業級)
一次死亡1~2人;或重傷5人至19人;或造成100~500萬元的經濟損失。Ⅱ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企業應急指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
4.1.3 Ⅲ級響應(較大、項目部級)
造成了重傷5人以下,或造成100萬元以下的經濟損失。Ⅲ級響應級別的事故,由各工程項目部為主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應急響應和應急救援。
4.2報警
施工現場發生坍塌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報告上一級應急響應組織,并向現場員工通報。Ⅰ級響應級別,集團公司應急管理委員會、應急管理辦公室必須報告國家應急救援指揮中心,Ⅱ級響應級別,各企業除了報告集團公司外,還要向當地政府報告。
4.3 拆除坍塌應急措施
4.3.1 一旦發生拆除結構坍塌,目擊者或現場安全巡視員發現后。立即大聲呼喊或用對講機報告。
4.3.2 拆除坍塌一般是由于掏挖或吊裝構件位置控制不當,使結構失穩或受到不適當外力造成。這時,應停止掏挖;如正在吊裝構件,應停止吊裝。起重機操作人員應根據情況盡可能地采取措施減少損失,并控制構件空間位置,使其免于墜落。在不可避免的墜落發生時,盡可能控制墜落地點。
4.3.3 現場應急負責人接到報警后,立即通知應急搶險隊和醫療救護組就位,準備實施救護和搶險,同時下令所涉及的作業隊、作業班組暫停施工,附近作業人員應先行撤離危險區,封鎖施工區域,進入局部應急狀態。
4.3.4 如大面積坍塌,自身應急能力不能滿足應急搶救的需要,應立即報告企業應急辦公室、業主及政府有關部門,要求啟動企業級及以上的應急預案及響應。
4.3.5現場救護由現場應急負責人指揮,組織應急搶險隊、醫療救護組按已制定的應急措施實施救援,現場技術負責人根據現場情況進行有關技術方面的決策和指導。
4.3.6 必須組織機械、人員進行搶救被坍塌掩埋的人員,并且應防止搶救過程中的坍塌。
4.3.7 發生受傷人員,應根據相關急救知識,把傷員平穩放上擔架,禁止生拉硬拖造成加重傷害或再次傷害。
4.3.8當傷員已經移出作業危險區后,傷員可進行現場臨時急救,較重的傷員應送往專業的醫院進行搶救。
4.3.9現場應急負責人應組織人員隔離事故現場,準備開展相應的事故調查。
4.4 高支模坍塌的應急措施
4.4.1發生坍塌事故時,事故發現人員應高聲呼救,現場混凝土澆灌值班管理人員應立即按以下程序進行應急處理:
1)立即停止混凝土的澆灌,把施工人員從操作面上有組織地疏散到安全區域或從安全通道疏散到地面上;
2)立即把架體有可能再次坍塌影響到的人員疏散到安全地帶,并劃出危險區域,拉起警戒線,不準人員靠近;
3)立即在安全區域組織搶救從操作面上掉下來的施工人員;
4)向現場應急辦公室報告坍塌部位、坍塌面積、有無傷亡、目前采取的應急措施、是否需要派救護車、消防車或警力到現場實施應急救援;
5)立即通知醫療救護組或現場醫生趕到出事地點,如需要可直接撥打120等求救電話;
6)清點現場人數,確定被埋、壓人員的數量和位置。
4.4.2指揮長在接到緊急情況報告后,如能在最短時間趕往現場不耽誤救援,則應給報告者下一步的應急指示,并當即趕到現場進行指揮;否則應授權給其他應急負責人承擔起應急救援指揮的職責。
4.4.3應急負責人趕到現場后,應快速了解現場的實際情況:人員是否全部疏散到了安全地帶,已經采取的應急措施是否合理和有效;并召開緊急會議,確定下一步的救援措施,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要向企業、集團公司或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4.4項目總工根據事故情況盡快組織確定搶險技術措施,應急搶險隊及時將參加搶險人員召集到事故現場,物資保障組立即組織將救援物資調往事故現場。
項目總工將搶險技術措施準確無誤地向搶險人員進行交底,應急搶險隊根據技術措施,組織搶險人員進入事故現場救人、搶險。
4.4.5如果存在繼續坍塌的可能,且坍塌有不斷發生擴大的情況,現場應急負責人應立即通知所有救援人員終止救援,迅速撤離到安全區域。
4.4.6在確定坍塌沒有繼續擴大的可能后,根據確定的被埋人員的位置和被埋的方式,應急搶險隊立即投入救援:
1)首先自上而下清理被埋壓者上方的模板、木方、混凝土及其他有可能掉下傷人的小型物體;
2)然后把被壓或被埋人員扒出。
4.4.7人員救出后,由醫療救護人員和現場醫生對傷者進行處理,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重傷人員由120或單位車輛送醫院進行搶救。
4.4.8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或再次發生事故。
4.4.9安全防護組應在事故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治安秩序。
4.4.10各作業班組要清理撤離人員人數,發現有人員失蹤時要立即報告應急辦公室及指揮長。并立即組織調查,搜救。
4.4.11疏散人員要服從指揮人員的疏導要求,有秩序地進行疏散,做到不驚慌失措,勿混亂、擁擠。
4.4.12如果120因故不能及時趕到,由本單位派車送傷員去醫院,要及時與醫院聯系,做好搶救的準備,避免延誤時間。
4.5深基坑邊坡坍塌應急處置措施
4.5.1發生坍塌、滑坡時,現場管理人員應首先組織人員疏散,清點人員,確定有無人員失蹤、受傷。如有施工人員失蹤或被埋,在確保無二次坍塌的情況下立即組織有效的挖掘工作,并在第一時間向現場應急辦公室緊急報告,主要說明出事的地點、事故的大小、有無人員傷亡等。
4.5.2現場應急指揮長接到報警后指揮醫療救護組火速趕往現場,,并撥打120急救電話,以防不測。指揮長在未到達現場之前,應授權給現場的施工負責人全權指揮救援,避免耽誤搶救時間。
4.5.3在實施救援之前,現場施工負責人需保持頭腦冷靜,觀察邊坡土的穩定性情況,分析邊坡是否有再坍塌的跡象,如果有可能繼續坍塌,則首先要用挖機等機械排除松土后再實施救援,防止二次塌方引發的人員傷亡。并派專人時刻監視邊坡土的變化情況,發現邊坡土變化,馬上向施工負責人報告。
4.5.4在現場施救的過程中,當塌方土量較小時,應采用人工清理覆土的方法,將被埋人員找到。要一邊挖土一邊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進行搶救(如供氧、包扎),人員挖出后用擔架將受傷人員抬出。如塌方量較大,則用挖掘機將深基坑一側挖除,形成一定寬度的工作面,然后采用人工挖土,將被埋工人救出。挖掘應盡量采用人工挖掘,防止機械對被埋人員造成傷害。人工挖掘盡量避免使用尖銳性工具。當必須采用機械挖掘時,在估計距被埋人員3米時必須采用人工挖掘。對于大塊沉重物體,應合理組織搬運,尤其是壓在被埋人員身上的大塊物體,必須組織好足夠人力方可搬運,搬運前應明確分工,由專人負責將被埋人員移出。搶救人員應分班組,按照工作面合理安排人力并及時輪換,保障搶救挖掘人員體力,保證在最短時間內將被埋人員搶救出來。當有地表水時,應加強對地表水的引排,將水往相反方向排放,防止地表水對塌方的沖刷。如果地下水較多,則采用相鄰基坑抽水降水辦法將地下水降低,防止塌方面積因地下水而加大,增加對被埋人員的壓力,并且形成流沙、淤泥導致被埋人員呼吸系統堵塞。
4.5.5被埋人員被救出以后,在專業醫療人員到達前由醫療救護組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救助:爭分奪秒搶救壓埋者,使頭部先露出,保證呼吸暢通,把人救出來之后,呼吸停止者立即做人工呼吸。
在實施人工呼吸前,先要將傷員迅速地搬到附近安全又通風的地方,再將傷員領口解開,腰帶放松,脫掉鞋子。口腔里若有塵土、血塊、痰液、假牙等,應完全吸出或取出。然后進行正規心肺復蘇;傷口止血要使用止血帶,切忌對壓傷進行熱敷或按摩。
4.5.6在現場施救過程中,如發現傷員有骨折現象,則利用木板、竹片和繩布等捆綁骨折處的上下關節,固定骨折部位,也可將其上肢固定身側,下肢與下肢縛在一起;在醫院救護車未來之前,利用現場的木板選配不少于4名身強力壯的搶險人員保持在同一水平面上將其抬至救護車到達的地帶。如該傷者傷口出血比較嚴重,應讓其以頭低腳高的姿勢躺臥,使用消毒紗布或清潔織物覆蓋在傷口上,用繃帶較緊地包扎,以壓迫止血,或選擇彈性好的橡膠管、橡膠帶或三角巾、毛巾、帶狀布巾等止血。對上肢出血者,捆綁在其上臂1/2處,對下肢出血者,捆綁在其腿上2/3處,并每隔斷25~40min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min;如傷者劇烈疼痛難忍,即打開現場醫藥箱,讓其先服用止痛劑和鎮痛劑。傷員在救護時不要隨意移動或翻動其身體。
4.5.7傷員在經過醫療救護組人員簡單救護后,不管受傷輕重,均應用救護車或單位車輛盡快送到最近醫院做進一步的救護與治療,聽從醫生意見是否進行留院觀察。
4.5.8緊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應劃定危險區域,安排測量人員進行坡面位移變形觀測,并安排有經驗的技術人員做好監控工作。如坡面不能穩定,應及時采取措施處理。要采用重新修坡、坡面支撐、在坡面或坡腳打長鋼板樁或木樁等措施,防止坡面破壞擴大。
4.5.9對坍塌的邊坡段尚未進行有效處理之前,應劃出警戒線或采取攔護措施,防止任何人員靠近危險區域。
4.5.10事故后組織調查組調查邊坡、深基坑坍塌的原因,因玩忽職守等原因造成的責任事故,按照權限對責任者、責任單位給予行政處分和處理。
4.5.11做好事故恢復,對塌方產生的廢棄物應分類處理,送運到指定地點,不得就近堆放在旁邊。在判定風險在可控制范圍內時,做好事故恢復準備,并在實施恢復時安排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和觀察,防止事故恢復中產生新的危害和事故。分析和調查塌方事故產生的環境影響,及時采取可能的消除措施。
4.6? 避免二次傷害的措施
4.6.1在現場救援時,單位領導要派專人安撫,對有要好朋友或親屬被埋、壓的人員的情緒,防止其不當救援引起二次坍塌傷人傷已。
4.6.2在清理被埋壓者上方的松散的模板、木方、混凝土及其他有可能掉下傷人的小型物體時,在其下方要做好防護,避免在清理過程中物體掉下對被埋壓者造成二次物體打擊。
4.6.3如果被埋人員被架子壓住,首先應由技術人員判斷架子情況,如要加固,則應由專業架子工按方案進行可靠的加固并確定破壞的桿件拆除或切割后其上方變形的架子不再坍塌時,方能手工拆除或用氣割等方法割斷架管救出被埋人員,避免發生架體二次坍塌引起對傷者或救援人員的傷害。
4.6.4如果被埋或被壓人員有鋼筋或其他物體穿過身體,嚴禁救援人員把物體撥出,應用氣焊或其他措施割斷物體,讓物體留在體內再到醫院處置。避免不正確的撥出造成大出血。
4.6.5架子坍塌時,要有專門的安全警戒小組對現場進行警戒,無關人員不得靠近圍觀或通過;避免引起二次事故的發生。
4.6.6當用鋤頭等鐵制工具扒開坍塌物時,對可能埋有人的地方采用輕扒的辦法,禁止用力往下挖,避免傷害人體。
4.6.7在清理高支模變形的架體時,如果是清理高于2m的物體,必須有防護措施,能掛安全帶的地方救援人員要系好安全帶,避免清理時施工人員高處墜落。
4.6.8在割除變形的鋼筋或鋼管時,要注意有些彎曲變形的鋼筋或鋼管在割開時會反彈,人員不能站在反彈的方向進行切割,避免鋼筋或鋼管斷開時突然的反彈力傷人。
4.6.9救援區域的臨邊洞口等要進行封閉,避免救援人員在救援時高處墜落。
4.6.10救援過程應安排專人監視搶險人員的體力、動作和防護用具的完好性等,防止其體力不支或其他原因受到傷害。
4.6.11安排專人監視救援設備是否正常運行,相互間是否保持安全距離,救援工具和用品的使用是否合理,防止出現設備和工具使用不當產生救援設備和人員的誤傷事故。
4.6.12應安排劃出警戒線和禁入地區,防止無關人員靠近。根據現場情況,為救援人員提供必要的休息、通信、飲食、取暖、交通和醫療保障等。
4.7心理輔導
4.7.1如果被埋、壓人員短時間內無法救出,應對被埋、壓者進行心理安慰,使其心情平靜,便于救援者采取合理和有效的措施進行救援。
4.7.2事故發生后,現場應急辦公室要派專人對有朋友或親人被埋、壓人員的心理撫慰,避免其情緒激動、不當行為影響救援行動;對于哭鬧的婦女要勸其冷靜或勸其離開救援現場,避免其哭鬧影響救援人員或被埋、壓人員的情緒,影響救援行動的正確實施。
4.7.3根據事故發生的原因對現場的所有施工人員進行通報和心理疏導,避免工人產生心理陰影而發生其他事故。
4.7.4如果傷者住院,要有專人陪護,最好由朋友或親屬陪護;如因工致殘,傷者有可能情緒失控或悲觀低落,這時企業領導或項目領導要出面進行勸慰,鼓勵其樹立生活的勇氣,并承諾應該承諾的一些要求,幫助其快速恢復。
4.7.5搶險過程中,應選擇個性成熟、冷靜,心理素質良好和表達能力強的人員進行報警、溝通和協助處理事故;撤離作業人員時,要選擇年青力壯、心理素質良好并有安全經驗的人員檢查作業面及撤離路線的安全防護情況,有序組織作業面人員的撤離。
5 善后處理
5.1救治傷員、撫恤親屬
與醫療機構協作溝通,妥善救治坍塌事故中受傷人員。如有人員死亡,積極穩妥地做好死亡人員親屬的思想工作。按國家有關規定,給予死亡人員親屬一定的經濟補償和撫恤。
5.2查清原因、清除隱患
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成立事故調查組,查清造成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對事故現場存在的安全隱患,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予以清除。采取舉一反三的方法,加強施工現場各處的防高處墜落的措施。追究事故的責任者和責任單位。
5.3教育員工、安定情緒
以此案例教育廣大員工。進一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學習安全生產知識,學習防止坍塌的安全技術知識。破除員工害怕再次發生坍塌不敢上崗的畏難情緒,使廣大員工了解,只要安全措施到位,是可以避免坍塌事故,保證安全生產的。因此在日常施工中,必須嚴格按安全技術方案執行。
5.4清理現場、準備復工
組織員工修復坍塌事故中受損害的施工機械,修復事故中受損害的水、電、氣、路,使之暢通。清理施工現場的建筑垃圾和障礙物,為復工做好準備。
5.5事故評估、結案報告
按照有關規定,起草事故的原因、評估、處理的報告,報送到上級應急管理辦公室。Ⅰ級相應級別的結案報告,由集團公司上報國家應急救援中心和國資委。Ⅱ級相應級別的結案報告,企業還應報送到事故發生地市一級安全監管機構。
6 應急終止
經過應急處置后,經檢查,各類安全隱患已經清除,廣大員工情緒穩定,事故現場具備了復工條件,相應級別的應急指揮部宣布此次坍塌事故應急終止;發生事故的工地復工;補充已消耗的應急物資;組織有關人員對“坍塌危害應急預案”予以評審和修訂。
7 附則
7.1? 本預案由公司質量安全部組織制定,并負責解釋。
7.2?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